门岗秩序维护岗位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3月10日

1、目的

为了规范化管理各小区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值班工作,加强对大门出入口的人、车、物等检查和控制,提高秩序维护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飞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各物业管理处门岗秩序维护工作。

3、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对各管理处门岗秩序维护工作的指导、监督。

3.2 管理处经理(秩序维护主管)负责秩序维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考核。

3.3 秩序维护值勤人员按操作规范要求实施。

4、工作步骤和方法

4.1 上岗值勤

4.1.1各门岗秩序维护人员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秩序维护值勤交接班管理规定做好接班工作。

4.1.2 门岗秩序维护人员上岗值勤要精神饱满,勤观察,勤思考,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坚守岗位。

4.2 人员出入管理。

4.2.1 各门岗秩序维护人员上岗3个月内,一般应熟悉管理处所有业主(住户)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楼室号、人口状况、相貌特征、常规出入小区时间等。

4.2.2 各门岗值班秩序维护人员应与业主(住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和提供热情服务。

1) 当熟悉业主(住户)出入大门时,应主动向其问好、致意;若感觉生疏时,应上前询问,确认后放行;

2)当发现双手提(拿)着重物的业主进出大门有困难时,应主动询问是否需要提供帮助,当需要时,可联络有关人员提供帮助;

4.2.3 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大楼)应严加控制,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

1)对来访人员问清所找业主的姓名、楼室号,秩序维护人员与业主(住户)对讲联系确认后放行,然后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楼室号、时间、进入人员数量,并注意其离开时间或告知来访人员离开小区时尽可能通知一下,必要时可呼有关人员陪同;

2)若遇上级领导前来指导或参观或执法的人员进入小区时,应确认其有效身份证件,并报告管理处经理,要有管理处经理口头和书面批准,然后将外来人数、单位等情况记录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备查 ;

3)对于送货(快递)人员进入小区时,秩序维护人员应查看“送货单” 并与业主(住户)对讲联系,确认后可进入;离开小区时,要检查带出货物,确认业主(住户)的签名,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4)对于装修人员到小区工作,必须持黄、白两个《临时出入证》,按期限凭证出入小区。进小区时,黄色《临时出入证》交秩序维护人员,仔细核对«临时出入证»上的照片、姓名、印章、签发时间等方可进入,凡无证者或证件过期者一律不得放入小区;出小区时,凭白色《临时出入证》再领回黄色《临时出入证》,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5)对于服务人员(如公用事业类、售后服务等)进入小区,应对其进行身份确认,包括其公司发出的“派工单”或“施工单”,必要时打电话至其单位确认后放行,并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做好登记(包括大件工具),必要时要报告管理处经理;

6)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服务业人员〔如邮递人员、送奶员、保姆等〕需要经常出入小区人员,秩序维护也应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做好进出登记;

7)遇可疑人员须仔细盘查,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告;

8)对于产品推销等一切闲杂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小区(大楼)。

4.3 车辆出入小区的管理

4.3.1 各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应维持小区/大楼门口交通秩序,指挥和疏导进出车辆,引导要及时,手势要规范;

4.3.2 各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应熟悉管辖区所有业主和住户车辆情况,包括:姓名、住楼室号、车牌号、车颜色、常规出入小区时间等。

4.3.3 若看到前挡风玻璃上放有本小区的“停车证”,并确认是业主的车辆进出小区时,可自然放行,停放在规定的车位上;

4.3.4 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时应严格控制,并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

1〕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停放时,秩序维护人员应发放《临时停车证》给驾驶员,询问来访人员所找业主的姓名、楼室号,秩序维护人员与业主(住户)对讲联系确认后放行,然后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并通知车管员或相关人员引导停放在临时车位上;当车辆离开小区时,应收回《临时停车证》,根据记录的停车时间按《车辆管理操作规范》规定收取停车费,;

2〕若是搬迁、运送货物的大货车或三轮车进入小区时,进门时问清来车单位和业主姓名及楼室号,与业主(住户)对讲确认后,发放《临时停车证》, 登记《车辆进出记录表》,通知巡逻人员或相关人员引导停放在临时车位上;出门时要收回《临时停车证》,凭货物单或业主出据证明放行,并严格监督,发现有损坏物业事故,立即报告管理处处理。

3〕特种车辆进入小区,秩序维护应对其进行身份确认,包括其公司发出的“派工单”或“施工单”,必要时打电话至其单位确认后放行,并在《车辆进出记录表》上做好登记,必要时要报告管理处经理;

4.4 物品进出小区管理

4.4.1凡是业主(住户)的大件贵重物品由外来人员搬出时,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应严格检查,核对业主(住户)填写的出门凭证,必要时与业主(住户)对讲确认,并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对于办公楼中办公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应要求出示并收取其公司有效的出门凭证方可放行;

4.4.2 若是公司员工携带公司物品出门时,秩序维护要求其出示并收取部门或管理处负责人出具的“出门凭证” 方可放行;

4.4.3 对送货人员或送货车辆出门离开小区时,秩序维护人员要查看带出货物,并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或《车辆进出记录表》备注栏上做好记录,如:带出货物、物品数量等记录后放行,必要时与业主取得联系;

4.4.4 对于上门维修和售后服务人员离开小区时,应查看其带出物品与带进物品相符后方可放行,做好记录。

4.4.5 对装修、售后服务人员携带材料、大件工具离开小区时,应查看其带出物品与带进物品相符后方可放行;若属调换、退货,要有业主(装修负责人)签字证明后放行,并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或《车辆进出记录表》 上做好记录。

4.4.6 门岗秩序维护人员检查出的违章装修材料、物品,必须严格阻止其进入小区,不听劝阻立即报告管理处。

4.5 突发事件处理

4.5.1 秩序维护人员平时应加强秩序维护技能训练,提高应急施策的能力,沉着冷静,机智勇敢,及时稳妥地处理好各种问题;应熟悉小区地形,掌握房屋布局、设备设施的性能和运作概况,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可以迅速赶往现场。

4.5.2 如遇突发事件时(如:火灾、案情、事故等),应果断处理,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有关部门,按“突发事件预案”操作执行。

1)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立即报警110,并报告管理处经理和公司领导;秩序维护人员应配合公安人员把好大门,加强人员进出控制,妥善保护发生案件现场,以免证据破坏;

2)发生火灾,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应报警119并报告管理处经理和公司领导;

3)如遇雷雨、洪水、冰雹、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门卫值班秩序维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4)如遇辖区内业主有急重病人求助时,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可协助报急救120;

5)如遇辖区内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时,门岗秩序维护人员要呼巡逻秩序维护前往,进行劝阻,切忌卷入。

4.5.3 辖区内发生任何事件,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必须有人看守电话,保持与公司和外部的联系,切记不能岗上无人。

4.6 业主投诉处理

当接到业主投诉电话或业主本人到值班室投诉时,秩序维护人员应热情接待、记录,按《业主沟通、访问、投诉处理管理程序》处理。

4.7 门岗秩序维护工作记录

4.7.1 门岗秩序维护人员要严肃认真做好《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和《车辆进出记录表》。

4.7.2管理员负责每月将《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和《车辆进出记录表》归档保存。

4.8 秩序维护文明值勤、门岗秩序维护服务监督、秩序维护器械管理、门岗秩序维护交接班分别按《秩序维护文明值勤操作规范》、《秩序维护服务检查细则》、《秩序维护用品、用具、器械管理规定》、《秩序维护值勤交接班操作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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