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监视和巡查所管辖的物业区域,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意外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飞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辖的物业小区(大楼)的秩序维护巡逻岗位。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制定《秩序维护巡逻工作内容》,指导、监督、检查各管理处开展巡逻工作。
3.2各管理处经理结合本小区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制作«××管理处安全巡逻平面图»确定巡逻范围、路线和巡逻要求报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执行;负责检查、考核秩序维护巡逻人员执行任务情况。
3.3秩序维护巡逻值勤人员按管理处规定要求、巡逻范围、巡逻线路完成巡逻任务。
4、工作步骤和方法
4.1秩序维护人员每日上岗前先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必须做好交接班,并在《秩序维护人员值勤交接班记录表》上记录,具体执行《秩序维护文明值勤操作规范》、《秩序维护值勤交接班操作规范》。
4.2秩序维护人员每日上岗巡逻值勤时,应严格按照《 管理处安全巡逻平面图»确定的巡逻范围、路线(定线、乱线相结合)、时间、次数(白天不少于3次,夜间不少于8次)和巡逻要求认真执行巡逻任务,注意行人、车辆、可疑点,要眼明、耳灵、脚轻,仔细判明各种声响、气味、光亮和可疑征兆。
4.3秩序维护人员巡逻要求按«秩序维护巡逻工作内容»执行,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登楼至高,徒步下楼,呈S型巡视,按规定敲打巡更仪(或在巡逻记录表上签字);
(2)秩序维护人员巡逻时必须采用走停结合,耳、目、鼻并用,要善于发现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事故苗子(如火种、火警、偷盗、匪案、台风警报、电梯故障、煤气泄漏、水管爆裂、断电事故、可疑对象等),不放过任何可疑迹象(如烟气、火光等);
(3)要重视对装修施工户的巡查和监督,防止违章装修事故发生;
(4)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凡三无人员驱赶出辖区。
(5)见业主(住户)要主动打招呼问好,有礼貌地回答询问问题,实行文明服务,具体执行«秩序维护文明值勤操作规范»。
(6)接到治安、火警报警,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作出正确处理;接到门卫、监控中心秩序维护人员传呼时,应及时配合,具体执行各应急处理作业管理规定。
4.4其他工作人员如发现有违章现象、可疑人员,可疑事件也应立即与巡视人员联系或报告管理处经理,以便及时处理。
4.5要重视加强夜间巡逻、检查、警戒,要重视重要部位巡逻,要随身携带规定的防身警器具和手电筒。
4.6巡逻值勤结束,秩序维护人员要认真填写《 管理处秩序维护巡逻记录表»及有关巡逻值勤当班记录,发现有异常情况,应记录备案。
4.7秩序维护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及换岗巡视纪律,每日巡逻值勤结束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交换岗和交接班的口头与书面汇报,详见秩序维护值勤交接班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