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户投诉受理工作由厂(公司)分管经营领导负责,必要时指定专人承办。
二、受理人员对客户的投诉应耐心听取,详细记录,明确答复期限。
三、对客户的投诉内容,按下列原则由相关人员负责处理答复:
(1)、对员工服务质量的投诉,由厂(公司)领导或指派专人进行调查;
(2)、对维修质量的投诉,由总检验员负责调查;
(3)、对收费价格的投诉,由分管经营的厂(公司)领导或指派专人进行调查;
四、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用户座谈会,主动征询客户意见和要求,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五、对重点客户开展上门服务活动,主动了解出厂车辆的技术状况,不断提高维修质量。
六、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向客户公开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