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21日

1  目的和范围

通过制定该管理制度,确保我公司所选定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供应商以及与此相关的各职能部门。

2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

3  职责

3.1  本部门业务人员负责对供应商资质的初步考核,对所提供产品的初

步检验,发生问题后与供应商协商解决问题的联系工作。

3.2  部门负责人负责对业务人员提供的各个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落实,确定。

3.3  最后汇总所有相关资料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3.4  本部门资料员负责供应商的文件资料归档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新供应商的选择

4.1.1  根据公司生产的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设备、劳动防护

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4.1.2  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考核,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证明材料。

4.1.3  汇总后,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对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试用(不需试用的由质检处化验,直接由车间使用),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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