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化工生产作业区进行维修、安装作业时,对工艺设备的动力源、物料源必须要有切断、封堵、隔绝等可靠措施,并在醒目的地方悬挂警告标志。
1.1.1
检修接触易燃、易爆和有害介质的容器(各种贮罐、槽车、容器)、管道、地沟及机器设备时须严格遵守有关清洗安全规则进行物料清除、清洗。有害气体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时的分析检查。
1.1.2
清洗设备或零部件时,不准使用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用过的布条和棉纱等物应及时回收不得乱扔或存放生产现场。
1.1.3
对易燃物贮罐检修时应完全排除可燃物,严禁电、气焊修补,并防止因撞击产生火花。
1.1.4
容器检修时,需系统停车;容器降温、降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必须将余压泄尽,严禁带压检修;不许在容器带压的情况下,上紧或拆卸螺栓或其它紧固件。(工艺操作规程规定允许除外)。
1.1.5
紧固拆卸螺栓,不要用力过猛;在高处、分层交叉作业时,应将零部件及工具放置稳妥,必要时拴好系牢或盛入工具袋(箱)内。
1.1.6
在拆卸侧面机件时,应先拆下面螺栓;装配时,应先紧固上部螺栓;重心不平衡机件拆卸时,应先拆离重心远的螺栓;装配时,应先紧固离重心近的螺栓;拆卸弹簧时,应防止弹簧弹出伤人。
1.1.7
在有易燃易爆气体可能出现的地方工作,应避免火花产生。
1.1.8
从事酸、碱等危险液体设备和管道、阀门检修时,应特别注意面部、眼的防护,并戴橡胶手套等以防化学烧伤;如有物料溢出,及时进行现场清理。
1.1.9
工作人员进入高大设备内检修时,必须办理《进入设备安全作业证》采取安全措施,设备内的升降工具或脚手架等必须安全可靠,要注意设备外应有监护人员进行联络,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应掌握急救方法。
1.1.10切断容器上所有电源再进行检修作业,进入容器应使用不超过12伏电压的行灯照明。
1.1.11
在检修高压容器拆卸吊装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为确保安全,要慎重检查起重机具,在拆卸中应特别注意保护筒体密封面。已拆开的密封面应立即涂上润滑脂,并采取保护措施,注意不要把工具或杂物掉入容器内,不得锤击敲打器壁,以免造成损伤。
1.1.1
检修陶瓷设备时,应注意不得将硬物落入,如有传动设备要检查有无碰撞现象。
1.1.2
锯割物体煨制管件时不要用力过猛,注意安全着落,防止因重心偏移致伤或烫伤。
1.1.3
在潮湿地点和阴雨天使用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时,应由电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
刮研操作时被刮部件必须固定好,不得窜动。两人以上在同一件上进行刮研工作时,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准对人操作。往复研合时手指不准伸向吻合错动面或有危险的地方。
1.1.5
划线平台周围要保持整洁,1米内禁止堆放物件。所用千斤顶要放平,顶尖丝扣松紧合适,禁用滑扣千斤顶、划线时工作台下面必须放置适当垫木。
1.1.6
划线可用紫色酒精、在三米内不允许有明火或放在暖气片上。
1.1.7
剔除工件时前面要有挡隔板或铁丝网并戴好防护眼镜;注意周围是否有人;剔除时不得对面站人,以防铁屑飞出造成伤害;锉刀、刮刀木柄必须牢固,使用时不得用力过猛,防止脱柄伤人。
1.1.8
多人、多层、交叉作业在现场作业时必须进行监护并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并互相配合。
1.1.9
钳工从事其他工种作业,应遵守各专业工种有关安全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