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装卸栈台上应设带有防护栏杆的活动跨桥;
c.装卸栈台应处于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d.在距槽车不小于10m的装卸油管线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门。
5.装卸油品时,距装卸栈台20m以内禁止机车进入。
6.铁路运输甲类液体油品时,机车与油罐之间应用空车厢隔开;用蒸汽机车牵引时必须用二节空车厢隔开,往装卸栈台配车推进时,至少用一节空车厢隔开;内燃或电力机车牵引和推进时,至少用一节空车厢隔开。
7.汽车槽车的装车鹤管与装车用的缓冲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距装油泵房不得小于8m。
8.汽车进入副油站前应用防火帽将排气管罩上,灌油时不得开动发动机,汽车必须良好接地。
9.甲类液体装车宜采用自动鹤管装置。
10.甲、乙、丙类液体装车,应采用有色金属管,管端头宜做成三通,距槽车底壁不大于250mm。
11.灌装苯类时,必须待静电消失方可检尺、取样。静电消散所需静置时间,贮槽容积小于50m3的,不少于5min;小于200m3,不少于10min;小于1000m3,不少于20min;小于2000m3,不少于30min;小于5000m3,不少于60min。
12.不宜采用压缩空气将酸碱卸出槽车或输送到高位槽。
13.甲类液体、有自燃倾向的液体及输送时易与空气发生化学反应的液体,均不得采用压缩空气输送(压送)和清扫。
14.使用浓酸和装卸浓酸的地点,应设防酸灼伤的冲洗龙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