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27日


  
  6设备检修
  
  6.1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AH02/08),同时按要求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6.2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要认真详细填写工程地点、日期、检修内容等,不得漏项。
  
  6.3交出设备的生产车间必须按要求填写交出设备的安全处理方案,并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7设备内作业
  
  设备内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AH02/02)的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经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
  
  8盲板抽堵作业
  
  抽加盲板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AH02/03)的有关规定,同时按要求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要指定专人负责抽加盲板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护,防止因误加盲板造成事故。
  
  9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AH02/04)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监护。
  
  10吊装作业

  
  起重吊装必须遵守公司的《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AH02/05)的有关规定,编制吊装方案,经施项目负责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11检修竣工验收
  
  11.1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好安全检查:
  
  11.1.1检查工具、器材等防止遗留在设备或管道内。
  
  11.1.2因检修需要而设置的盲板、栅栏等拆除。盲板抽去,阀门灵活,电气仪表复位。
  
  11.1.3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11.1.4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性试验,做好记录备查。
  
  11.1.5工完料尽场地清,正确堆放材料和工具,保持道路畅通。
  
  11.2试车正常,由设备、检修车间部门与生产车间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并进行交接,办理交接手续。生产车间准备正常生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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