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
4.2.3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保存。
4.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4.3.1 使用部门保证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4.3.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4.3.3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3.4 对使用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
4.3.5 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5、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5.1 使用单位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5.2 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
6、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6.1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维修检定。
6.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确认,按报废处理程序进行报废。
7 、相关管理
7.1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7.2 《安全生产议会制度》。
8 、相关记录
8.1 《监视和测量设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