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6《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使用
4.3.6.1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公司设备处负责管理。
4.3.6.2 维修前,设备所在单位应制定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3 维修时,设备维修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4 设备所在单位、维修单位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5 生产部只对主要/关键设备的检修审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6 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设备处、设备维修单位各一份。
4.4 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4.4.1 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
4.4.1 .1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4.4.1 .2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管理部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4.4.1 .3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下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4.4.1 .4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4.1 .5 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4.4.1.6 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4.4.2 生产设施的报废
4.4.2.1 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4.4.2.2 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
4.4.2.3 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示。
4.4.2.4 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由财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4.5 特种设备的安全作业
4.5.1 特种设备的维修
4.5.1.1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应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需外协维修,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通知设备处,由设备处组织外协维修。
4.5.1.2 设备处在联系特种设备维修、维护时,应先审查维修、维护单位有无相应资质。
4.5.1.3 特种设备维修、维护单位在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2 特种设备的检验
4.5.2.1 设备处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5.2.2 使用部门应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做要相应工作。
4.5.2.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在检验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3 特种设备的报废
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设备处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5 相关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 记录
6.1 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6.2 主要/关键设备周检表。
6.3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6.4 安全检查分析表。
6.5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6.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7 特种设备档案。
6.8 固定资产报废单。
6.9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计划。
6.10 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