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物品清退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29日

1、专职爆破员,在生产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的规定。
    2、在现场使用时,该班、组长,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规程要求从事爆破。
    3、现场带领的队长、组长、安全员,要对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予以清点,爆破员要认真清点,民爆物品使用消耗三联单,不得漏填,不得徇私。
    4、爆破员下班后,要求严格执行清退,剩余的雷管、炸药要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
    5、保管员对清退回库房的炸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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