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加强公司危险气体/化学品的管理,防止潜在的危险因素意外发生,将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对公司危险气体/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适用于对公司危险气体/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名词解释
3.1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3.2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职责
4·1材料库负责对仓库危险气体/化学品进行管理。
4·2使用部门对危险气体/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管理。
4·3发生意外事故时行政办公室联络相关政府单位协助处理。
4·4危险气体/化学品统一由采购部负责采购。
5、工作程序
5·1危险气体/化学品的采购
5·1·1危险气体/化学品采购前,采购部应根据供应商的生产设备、生产能力、环境管理和保护情况,是否通过环境认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合格的纳入“合格供方名单”,具体按 《采购控制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5.1.2危险气体/化学品采购时,采购部应联系专用运输工具和专业人员负责运输,要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要求。
5.2危险气体/化学品的日常管理
5.2.1危险气体的管理
1)使用危险气体时使用人员必须对设备/工装进行检查,确认是否漏气或可能
漏气的因素,发现时应及时进行维护修理。
2)所用危险气体应由专人管理和保管,必须放置在指定地点,其操作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2.2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1)本公司所使用的危险品或化学品统一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依照其相关储存条件进行储存和保管。
2)本公司所产生的废溶剂存放于适当废溶剂存放区。
3)使用现场只能储放少量化学品或危险品,方便使用即可。
5.2.3危险气体/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应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有关条款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