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6月26日

    4.3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4.3.1 厂级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4.3.1.1 管理部按照总经理的要求,负责制定厂级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设置“厂级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a)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b)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c)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d)督促隐患整改;
    e)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f)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3.1.2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保留活动记录。
    4.3.1.3 管理部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公布。
    4.3.2 职能部门和使用部门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
    4.3.2.1 管理部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和管理台帐,注明厂级承包人,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
    4.3.2.2 各归口职能部门对分管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建立档案,落实责任到人,定期、定点、定线进行监督或巡检。
    4.3.3 车间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
    4.3.3.1 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4.3.3.2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4.3.3.3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专职人员。
    4.3.3.4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4.3.4 班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4.3.4.1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4.3.4.2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4.3.4.3 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4.3.4.4 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4.3.5 应急预案及演练
    管理部组织制定、完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5 相关制度
    《应急预案》、《变更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