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规范本作业区进入狭小空间作业的管理,通过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安全对策,防止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作业区各组织各区域在本本作业区范围内进入狭小空间的作业活动。
3定义
3.1 进入狭小空间作业: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冶炼罐、包、烟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4职责
4.1 各需要开展进入狭小空间作业活动的部门负责按照本规定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进入狭小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各作业部门主管为本工作的作业负责人,也是生产、施工安全监工责任者,监督整个作业全过程,本工作作业负责人若在工作过程中临时离开,需书面指定符合要求的安全监工责任者。生产、施工安全监工责任者主要安全职责如下:
1)作业前,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告知,使作业人员明白作业的内容、潜在的危险、需配备的防护用具,并落实安全对策。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危害识别,列出危害因素清单,危害因素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气体危害
b)窒息危害
c)有毒有害气体
d)可燃气体和爆炸性气体
e)被淹没/埋没
f)机械危害
g)其它,如电击、温度、辐射、噪音等
(2)必须采取以下危害预防行动
a)评估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潜在的危害的程度;
??b)制定措施消除、控制或隔离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的危害;
??c)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检测受限空间中的气体环境;
??d)保持安全进入的条件;
??e)预测在受限空间里的活动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
??f)预测空间外活动对受限空间内条件的潜在影响。
(3)按照以下次序和控制手段处理危害:
??a)消除危害。
??b)使风险减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c)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4)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制定具体的救援计划,各类救援物资必须到位备用。
(5)在进入受限空间前,相关的人员已经接受培训。
(6)进入受限空间时,监护人应将所要求的表格和记录存放在现场。
2) 作业过程中,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及时纠正。
3)作业后,督促作业员将作业现场清理。
4.2 生产技术室负责对各生产、外来施工方在我作业区内的进入狭小空间作业活动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3 生产技术室负责对我作业区范围内各类进入狭小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 工作程序
5.1 一般安全规定
5.1.1 在进行狭小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填写《狭小空间作业许可证》。流程:作业单位-设备部门-检修部门-生产技术室监测-展开作业-生产室归档。
5.1.2 生产、施工安全监工责任者按4.2项目要求履行职责,严禁脱岗、离岗。
5.1.3 在进行狭小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按《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管理规定》、《火灾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处理。
5.1.4 《狭小空间作业许可证》必须由生产技术室(必要时外部监测机构)确认作业环境符合进入狭小空间作业条件后,才可进行核认审批,盲目核认审批造成的事故,追究核认审批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