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氢气是一种无色无臭气体,无毒、无腐蚀性、极易燃烧,在空气中浓度达到4.1%~74.2%时成为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星、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氢气比空气轻,在室内使用或储存氢气,当出现泄漏时,氢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自然排除,遇火星引起爆炸。
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公安、消防部门关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存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使用、存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使用、存储部门
第二章 氢气安全存储、使用要求
一、氢气领用、保管、使用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人领用、双帐本(发放单位和领用单位)和双锁,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贯彻谁领用谁负责,危险品到哪里责任到哪里的原则。
二、贮存和使用氢气的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而且通风口应设置在屋顶的最高部位,屋顶内平面要平整,不要凹凸不平,以防氢气在凹处积聚。在接近屋顶的上部不能有火源和电源,在设置电源时应尽量考虑布置在下方。所安装的电气设备应满足场所防火防爆的要求。
三、氢气瓶不能和强酸、强碱及氧化剂等化学危险物品同库存放。氢气瓶必须与氧气瓶、氯气瓶、氟气瓶等性能相抵触的气瓶隔离存放。
四、氢气瓶在两端应有两道胶圈,戴有安全帽,以减轻撞击防止损坏阀门。搬运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摔滚,更不得从汽车上往下滚卸。运输时要放稳固并绑扎牢固,严防搬运过程中的撞击和强烈震动。
五、使用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点执行,使用时减压阀应安装牢固,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缓慢。气瓶的阀门如有损坏不得使用,并应由专门单位维修。
六、除贮存、使用氢气的场所有可能有氢气泄漏外,某些物质发生化学反应时也会产生氢气,如金属钾、钠遇水会放出氢气;活泼金属遇酸发生置换反应产生氢气;蓄电池充电时也有氢气放出。所以对于有可能产生氢气的场所,也应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七、生产车间(实验室内) 使用气瓶,其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最高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
2、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可燃物质及氧化性气体的容器和气瓶不能同室摆放。
3、不能与明火(或能产生明火的设备)、普通电气设备同室摆防。
4、不能在空调装置、空气压缩机和通风设备等吸风口的位置放置氢气瓶。
5、设有固定气瓶的支架。
八、使用气瓶,禁止敲击、碰撞;不得靠近热源;夏季应防止曝晒。
九、必须使用专用的减压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十、阀门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阀门损坏时,严禁在瓶内有压力的情况下更换阀门。
十一、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应保留0.5公斤力/厘米^2以上的余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