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氯储罐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07日

  5.3.3 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5.3.4 严格值班制度:公司24小时值班,夜间由生产调度负责,白天由车间当班人员负责,遇有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5.3.5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针对上月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布置下月的安全消防工作。

  5.3.6 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5.3.6.1 建立各级 络;

  5.3.6.2 安全设施定期检验;

  5.3.6.3 设置液氯泄漏监测报警仪,并定期检验;设置安装监控系统,对液氯系统随时进行监控;

  5.3.6.4 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液氯的贮存量,并设置备用应急储罐(槽);

  5.3.6.5 液氯储槽区封闭管理。

  5.3.6.6 严格执行液氯生产工艺规程、设备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6.7 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确保自然因素对重大危险源无毁灭性的破坏。

  5.3.6.8 生产系统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起重设备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测,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5.3.6.9 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测。

  5.3.6.10劳动防护用具如呼吸器、防毒面具应进行定期检查。

  5.3.7 根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导则》(单位版),编制××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对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充分性进行评审。

  6 重大危险源备案

  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7 变更管理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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