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13日

外来人员、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
    为确保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的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保证正常生产秩序,制订本规定。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连云港天和化学有限公司的外来人员和车辆。
    定义;
    1、外来人员
    不属连云港天和化学有限公司的所有人员(包括访客、承包商、司机、供应商等)。
    2、访客
    到本公司进行业务联系、技术支持、政府检查工作等人员,一般不需进入生产区,
    如需要进入生产区,必须经总经理或其受权人员批准并由本公司的员工陪同方可进入生产区。如需进入实验室、车间等敏感区域,必须得到总经理或者技术经理的批准(政府检查参观人员除外)。
    3、承包商
    进入本公司进行维修、大修、建筑、工程、服务或其它特殊工作的公司或个人。
    4、运输商
    到本公司送货发货的司机(包括到仓库送货人员),以及快递公司收、送快递的人员。
    5、有效证件
    国家法律/法规认可证件并附有人员照片的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暂住证、驾驶
    证等)。
    6、行政区--行政楼、办公室等。
    7、生产区--二道门以内及实验室等。
    安全管理一般规定:
    1、进入公司,必须在门卫登记。
    2、未成年人不准进入公司。
    3、车辆进入公司,必须限速5公里/小时。
    4、非货物车辆不准进入二道门,且必须停放在行政区域的指定车位。
    5、货物运输车辆如确需进入二道门,必须安装阻火器,按指定线路行驶,停靠在
    装卸区域。
    6、未经许可,不准摄影。
    7、公司内非吸烟区禁止吸烟。
    8、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生产区域。
    9、进入生产区域必须带安全帽及安全眼镜,必要时,按规定穿戴要求的防护用品。
    10、任何承包商在施工前,一定要得到安全部门的安全培训,并且办理有关的安
    全作业许可证。
    11、不能随便乱扔杂物,垃圾,不能排放对环境有害的物质。
    12、听到紧急报警信号,必须听从工地现场负责人员的指挥,到疏散地点集合。
    13、进入公司内,必须遵守公司所有的安全规定。
    14、违反上述各条规定,会受到警告,罚款,及被送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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