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1 井身质量的控制
6.1.2.1.1 直井
6.1.2.1.1.1 审查钻井队制定的防斜打直的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包括钻具组合、钻进参数的匹配;
6.1.2.1.1.2 监督钻井队严格执行钻井工程设计和合同要求,各井段有不同的全角变化率要求,必须定点跟踪测斜,保证井身质量;
6.1.2.1.1.3 当井眼井斜角出现增大的趋势,要建议钻井队及时采取防斜措施,加密测点和改变测斜方法,保证井身质量;
6.1.2.1.1.4 对每次测斜数据要及时认真分析、处理,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数据的收集整理;
6.1.2.1.1.5 对完井测斜资料,要求测井现场提供全井轨迹计算数据,并认真核查,符合钻井设计后,方可进入下步工序;
6.1.2.1.1.6 若完井井身质量不符合钻井工程设计时,立即以指令形式暂停钻井队实施下道工序,及时向勘探项目管理部汇报。
6.1.2.1.2 定向井、丛式井
6.1.2.1.2.1 审查施工技术人员制定的全井定向施工设计和阶段的施工技术措施。其中各参数必须符合钻井设计要求;
6.1.2.1.2.2 审查施工技术人员制定的全井防碰、绕障的施工技术措施;
6.1.2.1.2.3认真分析定向人员提供的定向工作日报,及时掌握井眼轨迹状况,并跟踪作图;
6.1.2.1.2.4 监督定向人员严格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跟踪测斜。
6.1.2.2 钻井取心
6.1.2.2.1 坚决贯彻“工程服从地质”的原则,监督钻井队严格按设计的层位、井段和地质监督要求的深度实施循环观察或取心作业;
6.1.2.2.2 监督施工单位做取心前的井眼、钻头、工具、附件、组装和各项材料的准备工作;
6.1.2.2.3 监督施工单位在取心过程中,严格执行取心的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6.1.2.2.4 做好取心作业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6.1.2.2.5 观察所取岩心的形状、丈量长度计算岩心收获率,并做好记录。
6.1.2.3 油气层的保护
6.1.2.3.1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井控管理规定中的钻开油气层前的检查、验收制度;
6.1.2.3.2 钻开油气层前,监督泥浆人员按设计和合同在钻井液中加入足够的保护油气层的处理剂;
6.1.2.3.3 监督泥浆人员严格控制钻井液密度在设计和合同的范围内,若需变更,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申报勘探项目管理部,勘探项目管理部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但在紧急情况(井漏、井喷、严重井塌)下,要督促井队立即采取措施,科学调整钻井液密度,并将施工情况及时向勘探项目管理部汇报;
6.1.2.3.4 督促指导钻井队加快钻井速度,减少对油气层的浸泡时间。
6.1.2.4 钻具的使用
6.1.2.4.1 监督、检查下井钻具、接头、工具等的机械性能、几何尺寸,是否满足本工序施工工艺要求;
6.1.2.4.2 监督钻井队做好钻具、工具、接头下井前的检查、丈量;
6.1.2.4.3 监督钻井队在钻具使用过程中,要按规定倒换钻具、错扣起钻;
6.1.2.4.4 监督钻井队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如出现泵压下降或升高、溜钻、顿钻、要建议起钻检查。当出现井下复杂情况时,要求操作人员不要猛提、猛放、强扭。
6.1.2.5 事故、复杂情况的预防
6.1.2.5.1 监督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发现严重违章操作现象和事故隐患要坚决制止和限期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下达过程管理备忘录;
6.1.2.5.2 在油气层钻进过程中,要采取逐步打开、分段循环观察的方式。加强坐岗,加密测点,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科学调整钻井液密度;
6.1.2.5.3 起钻前,必须进行短起下钻,准确计算油气上窜速度,特别是在发现油气显示时的起下钻监督管理,准确收集计算后效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才允许起下钻作业;
6.1.2.5.4 严格控制起钻速度。按规定灌好泥浆,井口有专人坐岗观察,校对泥浆的灌入量是否与起出钻具体积一致,确保尽早发现溢流,注意收集各方面资料;
6.1.2.5.5 起钻完毕立即下钻,下钻采用分段循环排气,调整性能,控制下放速度。下钻到底,待泥浆性能恢复正常,方可钻进;
6.1.2.5.6 对老区钻的深探井,在钻达上部井段时,要督促井队了解、掌握相邻注水井的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后,要做好防漏、防喷工作的相关材料准备;
6.1.2.5.7 钻入特殊岩性前,督促井队做好防漏、防喷的技术措施和相关材料准备。
6.1.2.5.8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勘探项目管理部和钻井管理中心,并下达备忘录,督促钻井队认真分析原因,尽快确定处理方案和处理措施,做好相关记录;
6.1.2.5.9 在事故、复杂情况处理期间,要掌握、复杂情况处理动态,分析井下情况,对事故、复杂情况处理提出建议、做好记录;
6.1.2.5.10 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数据。事故复杂情况处理完后,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内容:基本数据、发生过程、处理过程、原因分析、经济损失、教训等。
6.1.2.6 协调配合
6.1.2.6.1 协调好固井、钻井液、试油、测井、录井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工作,特殊施工要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
6.1.2.6.2 配合地质监督取全取准各项资料。
6.1.3 完井阶段监督程序
6.1.3.1 到井套管的检查
6.1.3.1.1 到井套管的各项规范必须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并且管体的标识清晰可见(国别、钢级、壁厚),护丝齐全;
6.1.3.1.2 卸车时,必须采用机械卸车,防止套管碰撞;
6.1.3.1.3 套管上管架,排列整齐;
6.1.3.1.4 查钢级、壁厚、国别、厂标;
6.1.3.1.5 检查管体有无锈蚀、伤痕、坑凹、弯曲等;
6.1.3.1.6 检查接箍与本体的连接余扣(不大于2扣);
6.1.3.1.7 使用标准通径规逐根通径,不合格不准入井;
6.1.3.1.8 清洗丝扣并检查丝扣有无损坏;
6.1.3.1.9 丈量、排列、编号,工程、地质分别丈量、计算、归口、校对;
6.1.3.1.10 不合格套管另放并有明显标记。
6.1.3.2 井眼准备和下套管作业
6.1.3.2.1 电测完必须进行通井,钻井液性能满足控制油气上窜速度的要求,特殊井或需要时进行短起下钻,保证井壁清洁,起下钻无阻卡,井壁稳定;
6.1.3.2.2 通井深度必须满足地质提供的套管下深需要;
6.1.3.2.3 审查、复核井队提供的下套管记录;
6.1.3.2.4 监督施工单位使用合格的套管专用密封脂;
6.1.3.2.5 套管连接扭矩必须达到标准规定,操作平稳、下放速度均匀,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井队采取相应措施;
6.1.3.2.6 在整个下套管过程中,随时掌握悬重的变化及井口钻井液反出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井队采取相应措施;
6.1.3.2.7 装有防喷器的井,下套管前,必须换与套管尺寸相匹配的防喷器芯或准备好带有专用接头的防喷单根;
6.1.3.2.8 套管下完后,认真检查套管下深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复查套管下井和未下井数量是否与送井套管总数相符;
6.1.3.2.9 下完套管灌满钻井液后方可开泵,开泵排量有小到大。确认泵压无异常再将排量逐渐增大到固井设计要求。
6.1.3.3 注水泥监督程序
6.1.3.3.1 核查、落实注水泥施工设计、水泥浆性能试验结果是否达到钻井工程设计要求;
6.1.3.3.2 大排量循环期间,除重点观察是否存在漏失、坍塌等情况外,还应注意钻井液出口温度是否与实际值差异过大,判断套管完整性;
6.3.3.3 注水泥时,注意泵压变化及钻井液返出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施工指挥报告,采取应急措施;
6.1.3.3.4 严密监控替浆排量和替量;
6.1.3.3.5 注意观察碰压是否正常;
6.1.3.3.6 碰压结束后,各单位核对固井过程中的数据记录,统一数据,整理资料;
6.1.3.3.7 侯凝结束后,按设计要求检查固井质量。
6.2 探井钻井监督工作要点提示
6.2.1 日常工作:
6.2.1.1 按照巡回检查制度的要求,全面了解现场钻井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做好记录;
6.2.1.2 7:00-8:00按要求向勘探项目管理部和钻井监督中心汇报当日生产情况;
6.2.1.3 当前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指令或备忘录,并监督执行;
6.2.1.4 认真填写监督日志,收集整理各项技术资料;
6.2.1.5 全面掌握生产动态,随时准备向勘探项目管理部和上井领导汇报现场工作情况;
6.2.1.6 随时掌握井下情况,协助钻井队做好井下复杂情况及事故的预防工作;
6.2.1.7 遇到重大问题或事故要立即向勘探项目管理部和钻井监督中心请示汇报,并及时写出事故报告;
6.2.1.8 随时掌握井眼轨迹变化情况,确保井身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6.2.1.9 保管、使用好上级主管部门配备的通讯、办公用品、生活用品;
6.2.1.10 督促、检查施工队伍的HSE落实情况;
6.2.1.11 注重环保工作,制止施工单位随意排放污水、污油;
6.2.1.12 每日组织生产例会,协调处理各施工单位工作。要对照设计、合同的要求,对施工单位在质量、工期、安全环保等事项及下步工作提出建议,并做好记录。
6.2.2 全井工作:
6.2.2.1 领取全井资料统计、监督日志、监督报告、工作指令、备忘录等报表,并如实填写;
6.2.2.2 全面掌握钻井工程设计、地质设计的内容和要求;
6.2.2.3 调查了解邻井注、采生产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影响本井生产;
6.2.2.4 熟悉探井钻井监督工作程序,按要求做好各个阶段的监督工作;
6.2.2.5 根据钻井工程设计要求,在开钻前写好全井通令性工作指令;
6.2.2.6 根据现场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下达有针对性的整改指令或备忘录;
6.2.2.7 工作指令、备忘录必须以书面形式下达,并要求实施者签名;
6.2.2.8 按时向勘探项目管理部和钻井监督中心汇报工作;
6.2.2.9 完井后,按时上交监督报告及其它资料。
编后语
为了更好的发挥钻井监督在探井钻井施工过程中的作用,达到优质、安全、快速钻井的目的,根据《辽河油田钻井监督手册》及探井钻井施工特点和要求,制定了《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本《办法》对探井钻井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钻井监督中心在探井钻井施工时,一定要安排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有一定管理能力的钻井监督。
《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利于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钻井监督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有利于提高探井钻井施工效率,保证工程质量,降低钻井成本。因此,探井钻井监督要认真贯彻执行。
《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虽然经过有关人员的多次讨论修改,仍可能存在不妥之处,希望实施过程中将有关信息反馈到勘探项目管理部,以便在适当的时候进行修改和完善。
勘探项目管理部
200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