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周边复杂环境应设置必要的防进入、防跌落、防通过的拦阻装备。
第八条 安全检查
(一) 加油站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一下安全工作;
1、 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针对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周边存在隐患环境的安全检查;
2、 当班安全全员每日对作业现场,重点要害部位、重点盯防的辅助设施,周边可能存在隐患环境进行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情况;
3、加油站经营单位每月应对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周边可能存在隐患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4、每季度和重大节日由分公司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5、闲置--县市分公司经理及安全数质量管理员及闲置场所留守看护人员
6、租赁--分公司资产工作部、县市分公司经理及安全数质量管理员及承租方。。。。
(二)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施现状、防护措施是否可靠、警示标识、预案演练以及周边可能存在隐患环境的辨识,隐患整改情况等
(三)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营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物理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九条 应急管理
(一) 加油站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包括
1、 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
2、 地理位置
3、 建筑物的机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和相互间距;
4、 危害分析及危害辨识;‘
5、 应急救援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布置,物资抢救、人员救护疏散措施及相应操作程序;
6、 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7、 对外通信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二) 加油站各种应急器材应按照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配置,并排放合理,取用方便。
(三) 应急救援器材制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养护、定期更换,确保完好有效。
第十条 事故管理
事故的分类、分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照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分公司安全数质量科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