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及产品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及产品的运输、装卸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保管员负责整个装卸过程的监护。
2、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5、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叉车等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保管员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产品不合格或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卸车。
6、叉车载物时,物品高度不得遮挡架驶员的视线。叉车装卸作业时,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
7、叉车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8、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
压货物伤人。
9、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10、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11、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叉车上。
12、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13、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4、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15、禁止超载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