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用火设备或管线必须与生产系统完全隔绝,所用盲板要符合压力等级要求,而不能用白铁皮、石棉板等材料代替。
20.不按规定将容器、设备、管道彻底清洗、置换合格,严禁用火。
21. 用火点周围15米内的易燃物必须清理。工业污水井必须执行二层封堵法,即第一层为石棉布,第二层为泥土。
22.高处用火要采取防止火星飞溅的措施,要有防火箱或防火袋,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高处用火作业。
23.公司生产、生活、经营区域各类装置、管线、设备、设施(含现役和退役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装置)的大修和各类检修、维修、拆除或其他施工用火,必须按用火许可证中指定的时间、地点、部位用火,一张用火证只能在一个部位用火。
24. 厂区内用火要严格按《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25.进设备内部用火作业,必须按《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厂区动火作业
安全规程》执行。
序号 | 用火主要安全措施 |
1 | 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
2 | 断开与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隔离。 |
3 | 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m)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
4 | 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有效。 |
5 | 高处作业应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大于 5级风时禁止用火。 |
6 | 清除用火点周围易燃物。 |
7 |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接。 |
8 | 乙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两瓶距离不得少于5m |
9 | 现场配备消防水带,灭火器,消防水桶及石棉防火被 |
10 | 外来施工单位在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进行安全交底。 |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设备
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2设备内作业
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3 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
(1 )安全隔绝: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断开法兰。
2) 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2)清洗和置换: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进行危害分析,达到下列要求:
1)氧含量18~21%。
2)有毒气体浓度10mg/m3以下。
3)可燃气体浓度在0.2%以下。
(3)通风:要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1)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2)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3)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定时监测
1)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进入设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格式见附录。
2)采样点要有代表性。
3)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作业现场经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方可继续作业。
4)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设备,不准留在设备内。
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4 照明和防护措施
(1)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1)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3)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防护用品。
(2)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伏,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伏。
(3)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4)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5.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1)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2)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施工。
3)设备内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
4)设备外要备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
6.监护
1)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2)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3)险情重大的设备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
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5)设备内事故抢救,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1)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或交出设备单位负责办理。
3)作业单位接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后,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填写作业证上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各项内容。
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9《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作业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的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经安全保卫部审批后方为有效。
10在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应办理相应的《高处作业许可证》。
11在设备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办理相应的《用火作业许可证》。
1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须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车间值班长或安全员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13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14设备内作业结束后,需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