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防止或减少易燃液体在装卸与运输过程中的危险,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合于本公司内各类易燃液体的装卸和运输的安全操作。
3 职责
3.3.1供应部:负责作业的组织、落实运输部、仓储部、生产部、总经办的作业人员、监护车辆司机的安排;负责对外联络。对现场作业的作业过程全面负责。
3.3.2运输部:负责易燃液体的装卸和运输;调配装卸操作人员,运输车辆及运输过程的监管。
3.3.3仓储部:负责落实作业设备的维护保养;按规定接受物品和将其输送到库区贮及库区的安全监管。
3.3.4生产部:负责作业现场装卸前的各项工作的安全检查,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监护车辆的调配及维护保养。
3.3.5总经办:负责作业现场的防火检查、消防器材的调配及现场监护工作。
4.工作程序
4.1流程图(附后)
4.2安全规定
4.2.1甲苯装卸、运输作业人员必须具有资格证,运输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交通部门签发的危险物品作业证,运输车辆必须有危险化学品准运证。
4.2.2装卸甲苯作业时,气温必须低于35℃,达到或超过35℃,白天不能作业,必须在
17:00后方能作业,(以调度室记载温度为准)次日8:00前结束作业。
4.2,3夏天装卸甲苯作业时,汽车槽罐、火车槽罐必须先淋水降温,方能进行作业
4.2.4防静电接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接地跨线导体直径不小于2.5mm
4.2.5,接线点的油漆、铁锈等绝缘物要清除干净,接地线一定要用夹子接好,联接牢固
可靠。
4.2.6打雷、闪电时必须停止作业。
4.2.7卸船运甲苯时,开始开泵压力不能超过0.2Mpa 。
4.2.8汽车槽车装载量不得大于容器总载量的95% 。
4.2.9汽车槽车必须保持完好,确保阀门、人孔等部位无渗漏。
4.2.10作业现场安全、保卫、供应等部门的人员不在现场,装卸操作人员必须停止作业。
4.2.11当出现事故隐患或有不符合安全规定时安全人员具有一票否绝权。
4.3作业人员的职责
4.3.1供应人员:
a.作业现场的负责人,装卸作业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b.负责组织、指挥、处理作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C.负责组织运输、仓储、生产、保卫等部门的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
d.决定作业时间、作业区域、装卸数量、卸货地点。
e.负责作业现场的对外联系处理有关事务。
4.3.2装卸人员:
a. 负责作业现场的具体装卸作业全过程。
b.作业程序
1、首先检查所有装卸输送管道完好无损,符合防静电要求。
2、检查电气设备防爆装置完好无损,特别是易松动部位密闭。
3、选择合适地点连接设备电源(尽量远离作业点)。确定输送泵运转正常。
4、连接好输送泵、火车槽罐、接地桩、汽车槽罐的连接跨线。
5、开启指定的火车槽罐人孔,用无火花工具(铝桶)取物料作为引水灌入抽料管内,插入抽料管至火车槽罐最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