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料仓作业具体安全措施
6.1 料仓的日常管理措施
1)料槽上部的入孔应设金属盖板或围栏,料流入口应设篦子,受料槽的篦格不得大于0.2m×0.3m,翻车机下煤槽篦格不得大于0.4×0.8m,粉碎机后各煤槽篦缝不得于0.2m。未经分厂副厂长批准,不准拿掉仓盖板或围栏。因检修需要移动、拆除栏杆、安全罩、井盖、盖板、花格板等安全设施时,如果工作人员离开作业地点,必须在上述作业地点的周围设置临时护栏、护网,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一切工作结束后,应当立即恢复原样。
2)缓冲漏斗的操作和巡视平台周围必须设置保护栏杆。
2)原煤粒度细、易起拱的煤仓,应当配备风力或机械破拱和清仓设施。
3) 落料前,仔细观察落煤点是否有人员或车辆,确认无人及车辆后方可落煤。
4) 落料时,禁止人员或车辆在落料点附近逗留和行走。不落料时,关闭落料点的仓口或溜槽口。输料溜槽应当留有捅料孔。
5)煤仓堵塞时,作业人员应当使用专用的工具捅煤。捅料时,操作人员应当站在平台上操作;不准站在栏杆、电机或设备上操作,不准在仓口捅料。不准用身体顶着工具或放在胸前用手推着工具。人工捅料时,穿戴安全鞋帽劳保用品佩带防尘口罩,系好安全带,用安全绳将安全带拴牢在料仓外可靠的固定物上,并由监护人员拿住安全带的绳子。
6)煤槽的斗嘴应为双曲线形,煤槽应设振煤装置;焦仓漏嘴的开闭宜远距离操作。
6.2 进入仓内清仓的安全措施:
按照批准的清仓作业方案,组织清仓人员学习并经本人签字。
2)进入料仓前应通知主管副厂长、分厂安全员、值班长、中控操作员,其中主管副厂长分厂、安全员、值班长必须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3)进入料仓严格按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行作业许可管理,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处理和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检测分析,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必须检查隔离措施、通风排毒、呼吸防护及逃生救护措施的可靠性,防止出现有毒有害气体串入、呼吸防护器材失效、风源污染等危险因素,必须安排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应急处理能力的企业人员进行全过程监护。料仓内涉及到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许可管理。
4) 确认进仓清理人员身体状况良好,患有高血压、聋哑病、心脏病.血痛病、深度近视等疾病和其他不适宜清仓的人员,不得进仓清理或从事仓上监护工作。
5) 进入料仓、煤塔扒煤或清扫时,清理人员进入料仓前应正确穿戴,穿戴安全鞋帽劳保用品佩带防尘口罩,系好安全带,准备好安全绳和软梯,软梯牢固在人孔周围;用安全绳将安全带拴牢在料仓外可靠的固定物上,并由监护人员拿住安全带的绳子。携带对讲机及必要的工器具;作业前先检查安全带、安全绳、软梯是否系牢可靠。仓内要有良好的照明,进仓维修必须使用36V以下的低压安全照明灯。
6) 进入料仓作业应有三人以上配合进行,料仓外必须要保证有两人进行安全监护;不得同时进入两人,同一个人在料仓内不可久留,应轮换作业,每人每次不得超过10分钟。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回到仓外。监护人员站立的位置必须要能看见进仓作业人员的动作,能听到仓内人员的喊话,仓外监护人员每3min与进仓清理人员联系一次,防止出现意外。
7)清理料仓时,仓上输送机及仓下给料机停止作业并断电。清仓过程中需要卸料时,仓内清仓人员撤离作业地点或站在安全地点,待仓内散料卸净、仓下给料机停止作业后,方可继续清仓。禁止爆破清仓或破拱。进入料仓前要将料仓顶进料闸板关闭,电动阀断电,仓料位计断电,关闭仓底助流空气系统气源,关闭料仓底下料出口闸板及其气源,并挂警示牌;在开启料仓下料装置外排料时,作业人员不应在仓内滞留,必须人员先上来后再开启下料装置工作;
8)在仓内清料作业时,严格执行从上向下清料的原则;
9) 如仓壁有600~700mm的陡坡积料,进仓前先将陡坡积料清除。
10)在料仓外用铁棍敲打料仓时,要注意人身安全,防止铁棍伤人。
11)压缩空气管接入料仓桶料时,操作工在操作过程中要加强联系,由专人进行协调、监护。
12)清仓完毕,清仓负责人清点人员和工具,一切无误后,关闭仓口。作业完成后应检查工具,严禁遗留工器具在料仓内,以免影响料仓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