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回收煤气操作
1、吹炼至4分钟时开始降罩操作,CO含量大于25%开始回收;
2、冶炼后期CO小于30%时,升罩操作,CO含量小于25%时,停止回收;
3、吹炼过程中,活动烟罩距炉口150--200mm,不得低于150mm;
4、开新炉,前5炉及回炉钢不得回收;
5、氧气压力小于0.70MPa时,不得回收;
6、各点联系信号,不清楚或异常,不得回收;
7、铁水Si含量大于0.85%时,若采用双渣操作后,不得回收;
8、煤气冷却器送入煤气柜的煤气温度要小于70℃;
9、发现氧枪和烟罩漏水时,停止回收煤气。
第十一条 动力厂转炉煤气回收操作程序
(一)、转炉煤气柜回收煤气前的检查准备项目
1、煤气柜、煤气入口配管和附属设施的外观无异常;
2、 确认煤气柜内的活塞水平、密封间隙等无异常;
3、 确认柜体人孔、活塞人孔完全关闭;
4、 内部检查之后确认全部柜体门全部关闭;
5、 确认屋顶通风孔关闭,屋顶通风孔只在气柜内部检查时作为采光打开,通常处于关闭状态,防止雨水进入;
6、 确认防风梁(环行加强圈)的调平配重贯通没有障碍;
7、 确认调平钢绳无脱槽、断丝、断股、麻芯外露;
8、 各轴承油脂充足,润滑良好;
9、 确认吹扫用氮气阀门关闭;
10、 确认柜体排水器满水并溢流;
11、 检查气柜控制系统正常;
12、 在冬季煤气排水器保温蒸汽正常运行。
(二)、转炉煤气引气操作
1、当柜位低于4m,气柜进口阀门全开;
2、计量、调节、控制仪表正常并投入运行;
3、与转炉主控室联系,根据上述条件发出可以接收的信号及电话;
4、当转炉煤气氧含量≤2.0%时,CO含量>35%后,予以回收;
5、准备启动加压机。
(三)煤气柜最低柜位(1.5m)的操作
1、确认气源断流,停止向煤气主管网送煤气,同时按加压机操作规程停加压机,并向能源调度室汇报;
2、 待气源恢复正常后,可继续进行回收,柜位高于3m后,则恢复正常运行。
(四)煤气柜最高柜位(27m)的操作
1、增加转炉煤气向煤气主管网的输送量,值班员应密切注意柜位上升情况;
2、 若柜位持续上升超过27.89m时,应观察连锁装置是否自动投入拒绝回收状态,若未自动,应手动操作拒收;若柜位超过30m,应观察柜顶自动放散是否打开,否则,手摇卷扬放散;
3、 待柜位降至26m时,恢复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 煤气柜故障处理
(一)、煤气柜橡胶膜破裂及大量煤气泄漏的操作
1、向转炉主控室发出拒绝回收信号,并电话告知转炉主控室。汇报能源调度中心,能源调度立即通知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导;
2、 停止加压机运行,关闭气柜进出口及回流管上所有阀门,将气柜进口电动盲板阀关闭;
3、手动打开进口末端放散阀,进行放散,使用氮气对煤气柜内气体进行置换,并经化验合格满足检修条件;
4、根据密封膜损坏情况,进行修补或更换。
(二)、煤气柜站区全部停电的操作
1、通知转炉主控室,拒绝回收转炉煤气;
2、手动关闭进口DN1600蝶阀;
3、关闭运行风机进出口蝶阀,确认回流阀关闭,同时关注柜位升降情况。
(三)、气柜进口氧分析仪故障
1、通知转炉主控室拒绝回收煤气,迅速关闭进口DN1600蝶阀,通知动力厂仪表负责人及自动化处处理分析仪故障,同时通知能源调度中心;
2、分析仪未处理好,不得回收煤气。
(四)、煤气柜大量泄漏煤气的操作
1、煤气柜活塞CO报警仪突然显示超标报警,可判断是内部泄漏;
2、煤气柜区域CO报警可判断是放散飘逸或其它部位泄漏;
3、通知转炉主控室拒绝回收煤气的运行方式;
4、将发生泄漏的煤气柜进、出口蝶阀关闭;
5、如需落床或降柜检查,打开气柜放散煤气,控制下降速度≤1m,使气柜活塞环缓慢、平稳下降,直至落床;
6、如需进柜检查,进柜不得少于2人,柜外至少1人监护,必须佩戴CO报警器和煤气防护用具;
7、查明原因,故障排除后,打开进出口蝶阀恢复并联运行方式。
(五)、煤气柜附近发生火灾
立即报警通知消防队,关闭与外网连接主阀门,为减轻煤气柜本体温度上升,要向着火方向柜体外壁喷水。特别是对橡胶膜连接处及上部高度重点喷洒,保证柜体温度<72℃。
第五章 干法除尘和煤气柜区域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 干法除尘和煤气柜区域安全注意事项
(一)、转炉煤气柜40米区域内严禁动火,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转炉煤气柜50米区域内,非转炉煤气柜工作人员进入转炉煤气柜50米区域内作业,必须得到动力厂转炉煤气柜区域安全负责人同意,方可进入;非干法除尘区域工作人员进入干法除尘区域内作业,必须得到大型材厂安全管理人员同意,方可进入。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提出安全要求及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并监督执行。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在转炉煤气柜及干法除尘区域内及附近逗留。
(二)、进入转炉煤气柜40米区域内和转炉干法除尘放散塔周围的工作人员必须携带CO含量检测仪,且至少两人以上互相监护,开关盲板阀的人员必须使用空气呼吸器,并且有人监护。
(三)、在转炉煤气柜50米区域内和干法除尘散塔周围进行施工必须得到所在区域安全管理责任人同意,涉及动火等施工必须按要求由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
(四)、进入转炉煤气柜区域50米的火车等车辆必须提前联系动力厂转炉安全责任人,得到安全确认方可进入,并且车辆上不得携带明火等物品(包括钢渣处理厂运输红渣的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配置CO含量检测仪。
(五)、在转炉煤气柜和转炉干法除尘放散塔周围200米区域内的单位,要按规范设置必要的煤气报警装置,并注意风向变化。当处于转炉干法除尘放散塔下风区域时,必须提高警惕,加强有人区域的CO含量的检测和通风工作,必要时停止相关操作,以防止CO中毒等事故发生。大型材厂要保证转炉煤气放散塔点火装置的正常运行,必须进行点火放散,杜绝直接排空现象的出现。
第十四条 进入煤气柜安全注意事项
(一)、进柜检查作业必须经动力厂安全科同意后,方可携带CO报警器和呼吸器及防爆对讲机进柜作业,协同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登柜之前必须看好风向,人行门外必须留专人监护。
(二)、进柜前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用具等物品,所带物品必须系牢,不得掉入柜内以防损坏橡胶膜和出现意外事故,禁止携带任何火种,出柜后重新核对人员和工具、用具等物品。
(三)、进入气柜人员不得穿戴能产生火花的衣服、鞋等物品。
(四)、在活塞上工作,不经允许,不得移动配重块。
(五)、进柜检查作业时,不允许回收煤气。
(六)、发现CO浓度超过24ppm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柜,操作人员不准携带任何有尖刺的工具、用具,闲杂物品一律放置在煤气柜外部,以防损坏橡胶膜。
(七)、在柜顶工作,要携带CO报警器以防止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 奖惩细则
(一)、无正当理由不进行回收或拒绝接收转炉煤气的,考核责任单位1000-2000元/炉,责任人200-500元/炉。
(二)、转炉正常生产时,因回收系统设备(放散阀、回收阀、冷却塔及转炉煤气柜附属设备)维护和检修原因造成转炉煤气回收中断,每炉考核相关维检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200-500元。
(三)违反第五章干法除尘和煤气柜区域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要求的,考核责任单位2000-10000元,责任人200-1000元。
- 11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组织制定,经XX审核XX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本规定实施后,原有类似制度或规定即行终止。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能源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