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概念
1、 高炉煤气属无色、无味、剧毒的气体,人体少量吸入便会中毒。
2、 用户总管的压力低于3KPa时,各用户均要报告公司煤气总调并切断煤气,不得使用。
3、 各煤气管道上的快速切断阀必须保证能正常工作,且不准作为调节阀门使用。
二、 用户停、送煤气操作(煤气管道不动火时)
1、 正常状态的停、送气操作
1) 停气操作
用户在接公司煤气调度通知后方可开始操作:
a) 适当关小总管煤气调节阀,将支管煤气压力降至4KPa左右
b) 关闭所有支管煤气阀,并确保关严、关死
c) 完全关闭总管煤气调节阀
d) 关闭快速切断阀
e) 若停气时间超过4小时,则关闭上一道密封蝶阀;若停气时间超过24小时,则先总管接通大气后关闭总管眼镜阀。
2) 送气操作
a) 长期停气后应在蝶阀全关的状态下,先按顺序开眼镜阀;
b) 从总管最远端开始逐步按顺序开密封蝶阀;
c) 在烧嘴前先点燃木柴或长明火并达到600℃以上
d) 先小开助燃风,后开支管煤气阀并相互调节大小直至煤气燃烧正常
e) 逐步按序点燃其它烧嘴
2、 紧急状态的停气操作
1) 煤气压力突然降至2KPa以下时,快速切断阀应能立即关闭,若未能动作时应立即手动关闭(断电时则人工关闭)
2) 确认快速切断阀关闭后,立即关闭各支管煤气阀
3) 关闭煤气调节阀
4) 报告公司煤气总调,确定停气时间长短再按规程操作
煤气管道确定要动火时,因所涉及的安全因素更为复杂。应先到安保科办理动火手续;然后在公司煤气总调的指导下,按安全规程进行相应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