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燃气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7月20日

        按照专业性来对其进行划分可以分为:
        (1)、每年对天然气设备、厂房建筑、电气装置、运输车辆防火防爆工作分别进行1-2次的安全检查。
        (2)、对防暑降温、防冻保暖、防台风、防雷电、防暴雨等进行季节性检查,应由公司责成部门组织进行。
        经常性检查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种有效措施,其方式可以分为:
        (1)、交接班检查。交接班检查必须实行当面交班,接班者必须认真检查,遇有问题立即提出或汇报,接班后发生事故由接班人负责。
        (2)、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都必须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按时进行巡回检查。
        (3)、建立干部值班检查制,干部值班的必须认真负责,要敢于制止违章现象。
        3、隐患整改
        (1)、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上报部门级,部门能整改的不上报公司级。
        (2)、对于易解决的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解决,一般隐患结合小修解决,重大而难解决的问题制订出计划,落实资金和人员限期解决,应采取有效的临时措施,由安全部门报送公司。
        (3)、一般隐患问题,部门级可直接与主管部门联系解决,重大问题可上报安保部门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一切隐患和重大问题均由专职安全员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经主管部门签字后生效。
        (4)、《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存档备查。
        (5)、对查出的隐患,要执行“三定”原则。即:定隐患项目和消除方案;定消除隐患完成时间;定消除隐患的负责人。
        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的有效方式, 必须列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之内,教育工作要扎扎实实进行,不能流于形式。
        1、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
        (1)、落实经办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简报工作,定期刊出安全信息,及时沟通公司内外安全动态,在明显地点张贴安全宣传挂图,对于部门职工进行 ,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2)、影视教育:组织职工观看 电影、电视。
        (3)、设立警句牌:在公司内及岗位上设立警句牌,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2、新进公司职工 及“三级”
        新进公司职工必须进过“三级”教育工作,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岗位。
        (1)、一级
        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结合公司编写教材进行教育。
        教育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颁发的相关安全制度、条例和标准、法规,和公司员工的实际特点,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防火、防爆等知识及急救常识,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育等。
        (2)、二级
        ①、由各公司部门负责编制,由负责人或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主要是本部门的生产、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本部门常用的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
        ②、受教育面必须100%,经考试合格,在指定师傅带领下参与学习操作,在未取得安全操作合格前不得独立操作,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师傅对所带员工负责,对部门、公司负责。
        (3)日常
        ①、企业每年都要对职工进行一次或多次 和安全技术培训,公司级干部不少于24小时,工程技术干部、生产工作人员不少于48小时。
        ②、日常 由安技部门负责,事先要有准备。
        3、特殊工种教育
        本公司涉及的电气、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均属特殊工种,公司必须按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输送教育、培训。
        4、 的考核
        情况由分管安全的公司领导对各部门的教育情况进行年终考核,作为有关干部和职工的业绩、晋级、奖励的依据之一。
        为确保正常开展安全活动、协调各个方面的安全工作,特制定安全活动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初召开例会,通报公司安全供气情况及内部安全形势,以及事故分析。
        2、组织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法规。
        3、针对生产中的各种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讨论解决办法。
        4、组织有关部门到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演示,组织进行安全技术操作的比赛活动。
        5、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讲座,不断深化专业安全知识。
        6、结合上级有关专项安全活动,认真落实,积极开展。
        7、对名项安全活动要有记载。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由于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搞好安全防火管理至关重要,公司对安全供气相当重视,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部门的消防安全。
        2、公司、部门、班组逐级要有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有逐级防火责任制。
        3、实行定期和经常性防火检查,有计划的、有组织的在重大节前、冬季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防火安全大检查、公司季检查、部门月检查,班组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项目、定资金、定日期、定负责人的“四定要求”认真落实。
        4、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执行防火设计规范,并向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新进公司的职工或调换工种的职工,要根据三级 的要求,进行防火教育,确保教育的质量。
        6、对临时性动火要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重点部位及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是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消防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同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为:
        (1)消防制度的执行情况;
        (2)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的保养和更换情况;
        (3)禁火、动火制度执行情况;
        (4)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照明装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接地设施是否完好。
        (5)易燃物的保管是否良好,道路是否畅通。
        3、结合每月例行安全检查,部门每月一次自查,公司每季进行一次大检查。
        4、检查后对检查情况须认真汇总,发现隐患,有关部门必须迅速加以整改,对托延、隐瞒者,由公司发出整改通告书,责令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或由于不抓紧整改的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责任。
        5、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记录在台账之中,并按“四定”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三、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及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必须按指定地点放置(放在明显、方便、干燥地方,防止日晒雨淋)。
        2、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专管人员要有明显挂牌标志。
        3、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活动部位经常擦洗上油,外部保持清洁。
        4、训练或使用后的灭火器(机)要及进充气、换药。
        5、严禁把消防器材挪作它用或随便搬移位置。
        6、在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周围道路畅通。
        7、对电动消防泵经常起动,定期试运行,保持机械性能良好。
        8、对按规定定期检查的消防器材,要认真做好上次检查时间、质量、充电量、换药等的相关详细记录。
        四、火险隐患登记整改制度
        火险隐患,是指在生产、生活中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不安全因素。为使检查出的火险隐患能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1、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登记立案,记录于《火险隐患检查记录》之中。
        2、采用边查边改方式,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求部门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3、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火险隐患,检查人应逐件登记,按“四定”原则限期整改,执行改一件销一件制度。
        4、对一些重大火险隐患,部门或单位无力解决的,应及时向消防监督机关及主管领导机关报告,求得解决,同时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
        5、每次检查记录,要有检查人和部门有关负责人签字。
        五、火警、火灾、爆炸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执行“三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育,找出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财产和生命的安全,保证安全供气,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的事故管理由企业领导负责,按各类事故的业务分工,各有关职能部门设专人管理,月初将上月事故汇总上报公司,同时抄报工程技术部、办公室等部门,以便综合统计上报。
        2、企业所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企业领导可按指定某一部门为主,组织调查、上报和处理,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领导要亲自参加或组织调查,上报处理。
        3、发生事故的基层单位,要根据事故“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告时间:普通事故三天内,重大事故七天内)报企业主管部门。
        4、企业对有多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除按规定格式上报外,填写专题报告书,在事故后二十天内报上级领导机关。
        5、凡属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条件造成的事故,也要按规定上报,但不作为单位事故责任。
        6、对待事故报告必须严肃认真,填写时内容详细、字迹清晰,事故的时间、事故地点(部位)、事故发生的原因、情节严重程度、损失数据等要准确、防范措施落实程度,责任要明确,并按月上报,不得无故拖延,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若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上报者,可先讲明原因,但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除限期补报外,还应该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者进行严肃处理。
        7、事故调查
        (1)普通事故或性质恶劣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一天内,以基层单位领导为主,有关人员参加,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措施,并填写事故报告书。
        (2)凡发生重大人身伤亡和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企业领导要本着“三不放过原则”,亲自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参加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各基层单位要建立事故档案,登记入册,对事故调查分析原始资料(包括现场检查、旁证材料、技术鉴定、分析化验、会议发言记录、照片、综合调查材料等)、事故统计表、专题报告,事故档案应有专职人员妥善保管。
        8、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由事故单位(部门)职工讨论,基层单位签署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报企业领导批准,重大事故应由调查组提出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后报上级机关批准。
        9、对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的部门和个人,由事故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六、消防奖惩条例
        1、公司对消防工作有成绩和贡献的,平时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成绩和贡献的大小给予表扬、奖励和记功。
        2、对在抢险灭火中有特殊贡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先由本单位(部门)上报总结材料,经安全小组评议,提交公司行政部门,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3、消防评比,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全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不断总结经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对违反有关制度、规程或规定、擅离职守、操作失误和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后造成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及其影响、责任者的态度等情况,给予适当的处分。
        5、处分种类分为: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公司察看、开除等处分,对造成重大或特大事故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7、对蓄意纵火破坏者,应严加惩处,必要时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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