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7月27日

        2.4 储存管理
        2.4.1 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牌。
        2.4.2 化验室在领取剧毒化学品前必须确认2.3.3要求的项目,不符合要求时不得领用,在化验室库房内设立剧毒化学品专用储柜单独存放,在库的剧毒化学品必须保证帐、卡、物相符。
        2.4.3 化验室应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剧毒化学品性质和安全处置措施的人员担任库管员(双人,具体由化工化验室主任指定),库管员必须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并努力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2.4.4 剧毒化学品必须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存放,库房要求干燥通风、严禁烟火,有相应的标识和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通风设施和防护用具,撒在地上的毒品要清扫干净,集中存放,统一处理。
        2.4.5 库管员要定期检查库内通风设施、消防器材、防护用具是否安全有效;定期检查商品包装、封口、衬垫有无破损,商品外观和质量有无变化。如有丢失,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
        2.5 领用管理
        2.5.1 质量检验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剧毒化学品的保管和领料,在领取和发放时必须有四人同时进行(两个库管员、两个领料员)。领取剧毒化学品时,领用人和库管员需同时分别在两个领用记录本上注明领用日期、数量、用途,双方签字确认,记录应当至少保存3年。
        2.5.2 剧毒化学品只准许领取一次实验用量,如当天不用必须交回代保管。代保管剧毒化学品也必须执行双锁、双账制度。
        2.6 使用管理
        2.6.1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实验人员必须具备应有的知识和技能,严格按规程操作,使用时必须有2人以上操作。
        2.6.2 实验时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器具(手套、防毒口罩或面具、防护服等),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化学品。每天作业完毕,必须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2.6.3 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必须有实验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量和用途)。
        2.6.4 检测设备发生故障、液体泄漏、改变检测条件、自动变手动等,必须注意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6.5 盛装剧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清洗干净,一旦洒落必须立即进行回收处理。
        2.7 剧毒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2.7.1 剧毒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必须退回剧毒化学品库并做好登记,由供应公司通知采购中心联系供应商回收处理,不得丢失和擅自处理。
        2.7.2 报废的剧毒化学品(过期的、使用后的废渣废液等)不得随意处置,处理前必须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其毒性,并通知采购中心联系供应商回收处理。
        2.8 责任追究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购买、使用、转让、储存、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造成安全事故的,依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 附则
        3.1 本办法由质量检验中心负责解释;
        3.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3 附件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