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针对夏季气温较高、易发生安全事故这一实际情况,为搞好夏季安全生产,打好夏季安全生产战役,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及外来施工人员。
三、内容
1、储罐区管理规定
1.1组织措施
各级各单位要把罐区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而引发事故。
1.1.1、成品罐区值班人员负责各罐区的安全工作,认真组织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加大巡检力度,杜绝“三违”现象,确保安全生产。
1.1.2、若遇收发油、气,液化气、成品储罐区、成品油销售中心值班人员须盯靠现场,随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1.1.3、当班调度对各储罐库存情况必须做到了如指掌,对发生的问题根据重点部位重点组织调度的原则及时处理,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1.1.4、各储罐区车间领导必须加大
力度,全面提高操作人员的责任心,并加大检查与考核力度,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杜绝事故的出现。
1.1.5、各单位必须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保证安全。
1.2、安全措施
各罐区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化工安全生产禁令,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出现违章现象及任何不安全行为。
1.2.1定期检查各储罐区的消防安全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1.2.2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类防爆工具。
1.2.3加大巡检力度,杜绝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1.2.4原料、成品罐区若遇切水、液化气罐区若遇收气、充装、检尺等情况,必须有专人盯靠在现场,确保安全。
1.2.5原料、成品罐区倒罐、进油时,要严格控制进罐液位,各类油品夏季进罐均不能超过储罐储存能力的90%,防止冒罐;液化气罐收气时,要严格控制进罐压力,杜绝出现超压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