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HSE)考核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23日

第一条  月考核规定
    1、每月对现场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和不符合项,按照《项目部安全生产(HSE)违章处罚管理规定》和《项目部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当月考核。
    2、每月对基层队的HSE资料进行检查,把查出来的问题留到每季度末汇总后按规定进行考核。
    3、每季度项目部对基层队的HSE教育培训效果进行一次抽考,对不及格的员工进行考核。
    第二条 员工违章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项目部对员工违章行为实行记分管理。计分管理时限为半年一个周期,周期满分为10分,凡满10分的员工给予待岗一个月处罚。凡在局、公司级、项目部级单位安全检查中的违章记分,都在累加计分之中。扣分标准:5-9分扣款500元,3分扣款200元,2分扣款100元,1分扣款50元。
    第三条  安全承包风险抵押金兑现办法
    按照国际钻修分公司安全承包风险抵押金办法执行
    第四条 员工先进个人评比办法
    先进个人条件:
    1.年度内无事故发生;
    2.年度内无违章行为发生;
    3.年度内有安全科技成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比;
    4.在册的所有员工,包括农民工。
    先进个人名额:每个基层队1~2名。
    先进个人奖励:500元。
    第五条  安全科技奖励规定
    根据安全科技项目在现场的实际应用情况评出3个档次,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奖励400元、三等奖奖励300元。没有实用价值的不予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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