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电管理范围
加气站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如:
高压配电装置;
变压器;
低压配电柜;
防爆电机及非防爆电机
防爆电器、灯具;
电缆;
2.防爆电器管理
① 在爆炸危险区(如拦蓄区、卸车区、加气区)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② 防爆电气设备均由专职电工管理,非电工人员不得操作维修,加气站的防爆区域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需用电时,必须由专职的电工负责接线,临时用电设备线路的防爆等级应符合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③ 防爆电气设备的密封应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补或更换,防爆电气设备在抢修时误损伤防爆结合面,复装时隔腔内尘土、异物应清除干净,密封良好。
④ 设备整体附带的防爆电气设备维修更换应由设备厂家负责。
3.停电抢修规定
① 停电抢修制度应由电工通知操作工,先行停车并确保停车时系统在安全状态。
② 抢修时应做好电源侧的接地及隔离工作,抢修完毕时,应恢复电源侧状态,送电时通知操作工。
③ 爆炸危险区域内抢修时,应防止工具碰撞打火。
4.绝缘测试规定
每半年对电动机,电缆绝缘电阻测试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绝缘性能下降时应检查原因并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