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气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22日

 (1)为加强对燃气使用和燃气设备的管理,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根据现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燃气设施的主管单位和使用部门要加强对燃气设施和燃气使用的管理,必须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要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燃气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燃气的日常安全检查。
        (3)燃气场所的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必须懂得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燃气场所使用人员要加强个人防火燃气 ,严格按照燃气设施操作规程使用燃气,熟练掌握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燃火灾。
        (4)燃气事故报警一定要说清着火单位、地点、路线。泡沫灭火器和水千万不能灭带电火。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防冻伤。
        (5)严禁使用过期未检测液化气瓶,严禁暴晒或热水、明火等加热液化气瓶,严禁私自处理液化气瓶残液。
        (6)液化气瓶严禁存放在卧室、潮湿地方、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一起。钢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得卧放或倒放。
        (7)使用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果灶具连续打火两次没有点着火,要停止打火两分钟以上,等泄漏的气体散去再尝试点火,切记不要开排风扇,以防遇到火花发生爆炸。使用燃具时,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得严闭门窗。灶具摆放位置应尽量避开风口。
        (8)蒸箱、燃气灶、茶炉等燃气用具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开启门窗加强空气流通,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9)对燃气设施,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每周用肥皂液等对接头处进行检漏;对使用的软管到更换的时间和发现老化、龟裂、烤焦、鼠虫齿咬痕迹、变硬开裂时都要立即更换;软管不要靠近炉面,以免被火焰烧烤,软管不得穿越墙体、门窗,不得压、折软管,以免会造成堵塞,影响连续供气;软管与燃具、减压阀的接口处,必须用卡箍紧固,防止脱落漏气;软管的长度应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
        (10)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加压器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燃气橡胶软管使用期限为2年,上述燃气设施到期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11)定期检查燃气灶具等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情况写入防火档案。
        (12)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乱扔烟头和火柴棒,严禁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有腐蚀性的物质靠近管道;禁止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作电器设备的接地线。
        (13)燃气设施的安装、迁移和拆除,必须由相应资质的企业负责实施,严禁私自拆卸安装。使用燃气场所安装电器设备必须在断气情况下,按照国家规范安装。在有燃气设施的场所及附近施工要严格消防报批手续,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按照国家规范安装或施工。
        (14)消防器材配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15)天然气使用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存入本单位防火档案。
        (16)违反本制度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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