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容量为50m3及以上的储罐,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且接地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并应在罐体底部周围对称与接地体连接,接地体应连接成环形的闭合回路。
(三)使用单位每年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雷雨季节来临之前测量一次罐体静电接地电阻,罐体静电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欧姆,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 在用储罐要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全面检查。根据储存介质和地区特点,每年最少应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6年应结合清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储装介质腐蚀性不强,腐蚀速率≤0.1mm/a,并有好的防腐蚀措施,可确保安全运行的,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全面检查时间,但最长不能超过9年。检查后将检查内容及时记载于技术档案内。
第二十七条 外部检查由使用单位进行。主要储罐的全面检查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一般储罐的全面检查由使用单位负责。
(一)固定顶储罐检查
检查周期与检查保养的主要内容见表1。
表1 固定顶储罐检查周期与检查保养主要内容
名称 | 检查内容 | 维修保养 | 检查周期 |
罐顶板 | 是否变形、有无严重的凹陷、鼓包(允许值见表4)、折皱(允许值见表5)、减薄及渗漏穿孔 | 超过允许值应进行修复。 减薄量超过原壁厚的25%应加固或更换。 | 1年 |
罐壁 | 是否变形、有无严重的凹陷、鼓包(允许值见表4)、折皱(允许值见表5)、减薄及渗漏穿孔 | 有保温层的储罐,罐体无明显损坏、保温层无渗漏时,可不拆保温层进行检查。超过允许值应进行修复,减薄量超过原壁厚的25%应加固或更换。 | 1年 |
罐底板 | 厚度、坑蚀深度(允许值见表6) 对焊缝进行无损检测,检测长度不少焊缝总长的20% | 修补或更换 | 6年① |
加热器 | 有无腐蚀渗漏,支架有无损坏、管线有无腐蚀 | 修补或更换 | 6年① |
出入口阀门、排污阀 | 阀门完好程度、密封是否泄漏 | 阀杆加润滑油,清除油垢,关闭不严应进行研磨或更换 | 3个月 |
人孔、清扫孔及透光孔 | 紧固件是否牢靠、密封是否泄漏 | 更换螺栓、垫片 | 3个月 |
量油孔 | 孔盖与支座间密封垫是否脱落或老化,导尺槽磨损情况,压紧螺栓活动情况,盖子支架有无断裂 | 铸铁量油孔应改为铸铝,或在孔内衬铅皮,一旦脱落应立即补上,蝶形螺母及压紧螺栓各活动部位加润滑油,部件损坏及时更换 | 经常检查 |
扶梯 | 踏板是否减薄、牢固、 | 防腐、加固或更换 | 6个月 |
机械式呼吸阀 | 阀盘和阀座接触面是否良好,阀杆上下是否灵活,阀壳网罩是否破裂,压盖衬垫是否严密,冬季有无冰冻 | 清除阀盘上的水珠、灰尘,螺栓上加油,必要时调换阀壳衬垫 | 每3个月一次,冰冻季节应加强检查,每年应进行一次标定 |
液压安全阀 | 检查封油高度 | 若封油被吹掉应及时加入,清洁阀壳内部并更换封油 | 3个月 |
阻火器 | 防火网是否清洁,垫片是否严密,有无腐蚀、冰冻 | 清洁或更换防火网、 | 1年 |
高低液位报警器 | 钢丝绳锈蚀程度,滑轮转动是否灵活,滑块滑动是否自如,高低位限制器是否好用,电气联锁是否报警,高低位报警与标尺高低位是否一致 | 防腐蚀或更换钢丝绳,滑轮转动部分加润滑脂,调整滑块,高低位限制器应调整紧固清理触点 | 1个月 |
通风管 | 防护网是否破损 | 清扫干净或更换 | 1年 |
消防泡沫室 | 管内有无油气排出 | 更换已损坏的划十字玻璃,螺栓加油防锈 | 6个月 |
注①满足储罐可延长全面检查时间条件时,最长可延长到9年。
(二)外浮顶罐检查
除表1检查内容外,外浮顶罐其他部件检查周期与检查主要内容见表2
表2 外浮顶罐其他部件检查周期与检查主要内容
名称 | 检查内容 | 维修保养 | 检查周期 |
中央排水管 | 腐蚀程度,接头转动是否灵活 | 修复或更换,清除污垢 | 6年① |
中央排水管单向阀 | 腐蚀程度,关闭是否严密 | 清除污垢,防腐或更换 | 6个月 |
导向管滚轮 | 滚轮有无脱落,转动是否灵活 | 转动部位加润滑油 | 6个月 |
转动浮梯 | 踏板是否减薄、牢固、灵活 | 防腐、加固、转动部位加润滑油 | 6个月 |
密封装置 | 密封带有无破损 | 修补或更换 | 6年① |
浮顶自动通气阀 | 密封垫片有无损坏 | 更换垫片 | 6年① |
注①当满足储罐可延长全面检查时间条件时,最长可延长到9年。
(三)内浮顶罐检查
除表1.2检查内容外,内浮顶罐其他部件检查周期与检查主要内容见表3
表3 内浮顶罐其他部件检查周期与检查主要内容
名称 | 检查内容 | 维修保养 | 检查周期 |
导向管滚轮 | 滚轮有无脱落,转动是否灵活,与管子外壁接触是否良好 | 转动部分加润滑油,调整滚轮位置 | 清罐时检查 |
浮盘自动通气阀 | 密封垫片有无损坏 | 更换垫片 |
铝浮盘导向钢丝绳 | 有无腐蚀、松紧程度,是否断股 | 拉紧或更换 |
带芯人孔 | 是否漏油或漏气 | 更换垫片 |
密封装置 | 密封带有无破损 | 进行修补 |
罐壁通气孔 | 金属网有无破裂 | 清除灰尘、污垢,或更换金属网 | 6个月 |
(四)凹陷、鼓包、折皱、坑蚀允许值分别见表4-表6。
表4 凹陷鼓包允许值 mm
测量距离* | 允许偏差值 |
1500 | 20 |
3000 | 35 |
4000 | 40 |
*测量距离指样板弧长
表5 折皱允许值 mm
壁板厚度 | 允许折皱高度 |
4 | 30 |
5 | 40 |
6 | 50 |
7 | 60 |
8 | 80 |
表6 坑蚀深度允许值 mm
钢板厚度 | 坑蚀深度 |
3 | 1.2 |
4 | 1.5 |
5 | 1.8 |
6 | 2.2 |
7 | 2.5 |
8 | 2.8 |
9 | 3.2 |
10 | 3.5 |
第五章储罐的检修
第二十八条 储罐检修是保证储罐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是保证生产的重要措施,按计划和规程实施检修是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企业要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质量标准,做到优质、高效、安全、文明、节约。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根据储罐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储罐检修计划,并纳入企业年度计划。
第三十条 对储罐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和检查时发现的各类故障和缺陷,应根据损坏的程度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确定检修方案,组织临时抢修或列入计划进行检修。
第三十一条 需进罐检查或在罐体动火的检修项目,在检修前施工单位和使用部门,应做好防火安全措施和防中毒、窒息措施。
第三十二条 储罐检修要有严密的科学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应用网络技术绘制总体检修网络图、施工进度表。主要施工项目要绘制平面布置图和吊装方案。检修准备工作要达到“六落实”。即:计划项目落实、图纸资料落实、物资材料落实、施工力量落实、施工机具落实、质量安全措施落实。做好预制工作,确保预制深度。
第三十三条 补焊或更换罐体时所有的钢材和焊条应与原设计相同,不能确定材料牌号、性能时应进行复验。材料代用要经设计单位或设备管理部门技术负责人同意。
第三十四条 储罐进行焊接修理时应严格执行焊工考试和焊接工艺评定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检修时新焊接焊缝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J236-82《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三十六条 储罐在检修过程中的检验方法、充水试验和验收可参照GBJ128-90《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十七条 储罐检修验收应有齐全的交工资料,包括:检修方案、检修记录、中间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试验和验收等。验收记录要有生产、施工和设备部门三方签字。
第三十八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编写储罐检修技术总结。
第六章 储罐的防腐蚀
第三十九条 储罐的防腐蚀是储罐管理的重要内容,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腐蚀措施。原油、石油产品罐要特别重视罐底板及顶板和下部壁板的防腐,应采用阴极保护、牺牲阳极和采用防腐涂料等综合措施防腐。应针对各种物料的腐蚀性,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先进经验和科技成果。
第四十条 为确保储罐在使用周期内的安全运行,储罐内壁防腐蚀措施的使用寿命应达到6年以上
第四十一条 各企业应建立储罐腐蚀档案,定期对易腐蚀部位进行检查和检测,详细描述储罐腐蚀状况及腐蚀形态,认真记录在案。
第四十二条 各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储罐防腐蚀施工的监督管理。从储罐防腐蚀的设计、材料的选用、施工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七章 储罐的报废
第四十三条 储罐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按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系储罐管理的基本制度。各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制定储罐的专业管理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起草单位:中国石化安庆石化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