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车间主要负责电厂除盐水生产和工业循环水、炉水、燃煤、生产用油的质量监督工作,在公司党政的领导下严格按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高效运行,保证锅炉汽机用水的需要。
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认真学习落实集团公司和我矿、公司各类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
第2条 负责组织制定符合本车间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3条 针对范围内工作特点,负责制定出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和有关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4条 负责制定本车间安全奖罚标准及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
第5条 负责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积极开展
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6条 负责除盐水质量和运行过程各类水、汽品质监测,确保公司用水安全高效运行工作。
第7条 负责炉内炉水、给水、除氧水以及过热、饱和蒸汽的的加药控制工作。
第8条 负责对进厂油质、酸、碱、石灰石等的分析化验。
第9条 负责循环冷却用水的水质的处理,满足生产用水需要,实现安全生产。
第10条 负责水处理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在用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第11条 负责对全厂热力设备腐蚀、结垢和积盐的检查监督,参与运行锅炉的化学清洗和凝汽器铜管镀膜工作。
第12条 负责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备、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教育从业人员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第13条 负责本车间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第14条 负责本车间安全用电管理以及供电管路安全检查,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15条 负责做好本车间安全薄弱人员以及“三违”人员帮教工作。
第16条 积极参加各类会议,并对本车间现场存在的有关安全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