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试剂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21日
 四、消防安全
1、实验室的防火
实验室是测试、分析的重要场所,不仅具有化学危险物品,而且常用明火进行加热、蒸馏等实验操作,同时使用电热仪器设备,稍有不慎,都可能出现火险。
    1).防火措施
    a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b.用电量不能超负荷,不能临时乱接乱拉电线。
c.严格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随用随领;剩余的小量易燃易爆物品,总量超过5公斤不应存放在实验室内,小于5公斤应放置于金属柜内并专人保管。
 d.向阳的操作间应设置遮阳板或难燃窗帘;遇热易蒸发的物品要放在太阳照射不到的地方。
e.实验台上不能摆放与当时实验无关的化学药品;电热仪器要有隔热底座。
f.化学试剂要按专库分储的原则储存,性质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试剂不得共同储存;试剂库禁止明火照明,化学危险品库要严格控制温、湿度。
    g.电炉、烘箱等电热设备仪器要有确定位置,专人管理;电烙铁等电热器具用后要放在不燃支架上;变压器、电感线圈等设备必须设在不燃基座上,其散热孔不应覆盖或放置易燃物品。
    h.实验进程要有人看守;危险性大的操作必须严密监控,同时要有灭火准备。
i.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做好灭火准备正作。
 (2).防火安全制度
a.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设置防火安全标志。
    b.严格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专库贮存,随用随领,并严格领用手续;少量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存放于金属柜中。
    c.严禁超负荷用电;电炉必须确定位置,定点使用,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烙铁必须放置于不燃支架上,用后及时拔掉插头;离开实验室必须切断总电源。
    d.容器内的化学物品,必须有标签标记,发现异常或有疑问,要及时检查验证,不得随意丢放;有毒物品要集中存放和处理。
    e.实验台不得存放任何暂与实验无关的化学物品,更不能放置盛有浓酸与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f.各种气体钢瓶必须远离火源,放置于阴凉和空气流通处。
    g.必须做好灭火准备,配备灭火器材,并能操作使用。
2、考核评分标准:
1)考核标准

 

评 分 标 准
备 注
1、违反上述各项每条(-5分/条)
 
2)凡是违反厂部有关规定的按厂部规定处罚。
3)本制度如和厂部规定有冲突或未尽事宜均按厂部规定执行。
五、特殊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1、质量检验部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计划

 

序号
  
发 放 岗 位
年 限
1
橡胶手套
部门全体员工
6个月
2
防尘口罩
包装、石灰、煅烧分析;煤分析、标液室、煤质监
6个月
3
氨防毒面具
重碱分析室
两年
4
耳塞
重碱分析室、煤分析
6个月
5
安全带
各分析室
五年
2、防毒面具、安全带各岗位如果使用时发现破损、失效等情况,可申请随时更换。
3、防毒面具在存放时一定要将前后盖均改好,使用时取下。
4、各班组长要在巡检时注意检查特殊劳保用品,使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5、考核评分标准:
1)考核标准

 

评 分 标 准
备 注
1、违反上述各项每条(-5分/条)
 
2)凡是违反厂部有关规定的按厂部规定处罚。
3)本制度如和厂部规定有冲突或未尽事宜均按厂部规定执行。
 
毒品使用、发放管理制度
Q/JJ ZJ 7
一、目的和意义:对剧毒品的使用、发放及管理实施监控,确保毒品按规定使用严防外流。
二、内容简介:规定了剧毒品的使用、发放及管理行为规范。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剧毒品的使用、发放及管理工作。
四、细则:
   1、剧毒品应妥善保管,应至少有三人共同管理,禁止任何人单独管理。
   2、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严禁发放剧毒品。
   3、剧毒品的发放和使用,必须详细填写毒品使用登记卡,不准漏项,工作结束后必须将此卡交主管领导核验,并存放原处。
  4、任何操作人员在监督人员不在现场擅自进行工作的,按严重违纪处理,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由操作人员承担。
  5、任何监督人员不准擅自离开被监督岗位和被监督人员,未经批准离开被监督岗位和被监督人员,按严重违纪处理,造成重大事故责任由监督人负责。
   6、剩余剧毒品必须如数交回,使用过程中因非主观因素造成损失或减少的量,须由监督人员和使用者详细解释清楚,并记录在登记本上。
  7、剧毒品的发放、使用、回收处理等过程中,需要注明姓名的地方,一律不准盖章,必须亲自签名并注明时间。
   8、任何人不得私藏或截留剧毒物质,否则一经查出,立即送交公安部门,并辞退到人力资源部。
五、考核标准:
1、考核评分标准:

 

评 分 标 准
备 注
1、违反本制度第1条(-10分/项)
 
2、违反本制度第2条(-10分/次)
 
3、违反本制度第3条(-10分/项)
 
4、违反本制度第4条(-10分/次)
 
5、违反本制度第5-6条严重违纪(-20分/项),造成重大事故的按《事故处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6、违反本制度第7-8条(-10分/项)
 
2、凡是违反厂部有关规定的按厂部规定处罚。
3、本制度如和厂部规定有冲突或未尽事宜均按厂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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