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以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决议、规定等。
2、抓好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3、对全厂安全技术、新产品研发、产品检验等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4、组织编制审定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审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工程设计方案。
5、按照“三同时”要求完善安全设施,负责组织编制安技措工程项目,并对落实的项目组织设计和审定。
6、领导开展安全技术科研活动和技术改进,研究开发新产品、新项目,改革新工艺,不断改进安全技术装备和设施,改善作业条件。
7、定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技术、质量问题,制定预防事故的技术措施。
8、发生事故后,参与调查和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从规程、设计、技术等方面制定或修订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9、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参与安技措工程的竣工验收。
10、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计划、规划,使之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11、参加全厂性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三定”问题涉及的分管部门要做好督促、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