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点检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范围内的化学设备管理工作。
1)负责解决全厂范围内的化学设备的技术问题。
(2)加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指示及文件;
2)参与制定、修编本专业规程、制度,并督促执行;
3)解决本专业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4)认真执行各项规程、制度,加强反违章。
(3)对本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
1)落实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评制度;
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4)做好安全生产例行工作。
1)编制全厂范围内化学专业修理项目计划及全过程管理与协调;
2)参与编制全厂范围内化学专业检修工艺规程、科研项目、重大项目、大小修的安全技术措施;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和经济性评价等工作;
4)做好全厂范围内化学专业工作票和缺陷管理相关工作;
5)贯彻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协助专业制定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水淹厂房、承压部件爆漏、压力容器爆破、酸(碱)罐、箱泄漏、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火灾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的防范措施,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6)做好全厂范围内化学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工作;
7)参加全厂范围内化学设备大、小修后的验收、试转、整套启动和有关调整试验;
8)做好全厂范围内化学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完成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
9)修订、编制全厂化学设备的检修作业文件包;
10)按期完成全厂化学设备点检管理网络的填报。
(5)做好危急事件管理。
1) 参与全厂化学专业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
2) 参与危急事件的救援、抢险和生产恢复;
3)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
(6)其他有关规定的职责。
1)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