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长、安全员主要负责人职责:
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2、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3、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5、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指定专人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
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①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
②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
③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
④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
⑤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情况。
二、区域负责人职责:
1、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2、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
3、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三、监护者职责:
1、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2、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3、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4、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5、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
6、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7、未经通风和监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监测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8、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9、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工贸企业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10、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11、现场应携带“安全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四、作业者职责:
1、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2、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3、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必须无条件执行监护者发出的撤离指令。
4、未经通风和监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监测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5、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6、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工贸企业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7、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8、严格按照“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9、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0、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11、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五、禁止以下作业:
1、无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手续的作业。
2、与“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手续内容不符的作业。
3、无监护人员的作业。
4、超时作业。
5、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
六、应急物资:
呼吸器具、气体报警仪、梯子、安全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
七、承包管理:
1、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2、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3、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运转作业区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