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目的
确保公司领导能够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解决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交流分享安全工作中的经验和信息,把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制
第一条 公司安全工作会议,每月1次,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人组织,总经理主持召开,公司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管理员参加(兼职安全员可列席),传达和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就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紧急安排,部署专人,落实隐患整改资金,解决隐患。
第二条 每月3号、15号,由安全副总组织召开一次加气站安全工作会议,油气中心全员,安全监察部部长及各加气站站长参加。
第三条 每周五由工程部组织召开一次工程质量安全会议,工程部成员、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公司专(兼)职安全员参加;
第四条 各部门、加气站每周五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总结本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安全监察部随机参与、巡查会议状况、质量。
第四条 重大政治活动前、重要节假日前或者有紧急、重要安全生产工作时,可根据需求,由安全监察部临时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管理员参加。
第五条 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对本季度的安全无事故的经验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小结,落实奖励和解决方案。
第六条 年底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对本年度安全目标进行总结和评比,对无安全生产事故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进行评比,并作出奖励和惩罚的决定。
第七条 根据需要,公司、各加气站、各部门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第八条 各级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项必须形成记要或决议并上报。
第三章 会议内容
第九条 公司安全会议内容:讨论公司安全工作形势,交流分享各单位安全运营工作经验,通报事故案例,总结工作教训,总结当月安全工作,由安全经理通报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个月安全工作,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安排专人负责,限期整改。
第十条 部门、加气站、运营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内容:讨论、解决本部门、本单位上个月在生产运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总结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安排当月安全工作,组织学习本部门工作流程等。
第十一条 安全专题会议内容:根据安全专题工作,讨论、安排专题工作计划和应对措施。
第四章 安全会议要求
第十二条 公司月度安全工作例会,应由总经理主持召开,总经理外出时由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召开,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非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安全例会。
第十三条 会前,所有参加会议人员需亲笔签到,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
第十四条 每次例会由专人用专用的会议记录会议内容,记录本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保管。会议记录内容须包含:会议时间(起止时间式为年/月/日/分)、议题、主持人、记录员、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内容(发言记录)、会议结果等。例会的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员在例会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档或书面形式发给各参会人员。
第十五条 对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安全生产部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在下一次安全会议上将落实情况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