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5.3 进入容器内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容器内不得随意解下安全用具。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另一端要固定在容器外的设施上,当容器内有毒物质超标时,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容器,待查明原因消除隐患方可再进入容器作业。
26.1.6 加堵和拆除盲板的安全注意事项
26.1.6.1 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切断气体的来源。
26.1.6.2 加堵、拆除盲板时操作人员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如长管呼吸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
26.1.6.3 加堵和拆除盲板作业时,现场必须有专人监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随时检测CO的浓度,一旦CO的浓度超标立即停止作业,待原因查出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26.1.6.4 现场通风良好,人员站在上风向处。
26.1.6.5 作业人员在装设盲板时先安装进口,再安装出口,拆盲板时,先拆出口,再拆进口。
26.1.6.6 禁止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安装和抽堵盲板作业。
26.1.6.7 检修时,禁止任意挪动、移动管道上的盲板。
26.1.6.8 盲板必须密封严实,无裂纹、无孔洞现象。
26.2 进入电石炉内维修时的注意事项
26.2.1 电石炉停炉,直排打开,净化系统置换合格。
26.2.2 现场必须有专人监护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随时检测CO的浓度。
26.2.3 维修人员进入炉内戴防护眼镜。
26.2.4 人进入电石炉内必须站在踏板上,禁止脚踩踏料面。
26.2.5 进入炉内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注意炉内的温度,防止人员中暑。
26.2.6 电极周围作隔热措施,防止人员烫伤。
26.3 检修环形加料机的安全注意事项
26.3.1 检修环形加料机,电石炉必须停电。
26.3.2 工作现场保持通风良好。
26.3.3 现场必须有专人监护,随时检测CO的浓度。
26.3.4 工具使用铜质的,禁止使用铁质工具敲打。
27 空气呼吸器
27.1 空气呼吸器使用前的检查
27.1.1 检查面罩的镜片、系带、环状密封、呼气阀、吸气阀是否完好,和供给阀的连接是否牢固。全面罩的部位要清洁,不能有灰尘或被酸、碱、油及有害物质污染,镜片要擦拭干净。
27.1.2 供给阀的动作是否灵活,与中压导管的连接是否牢固。
27.1.3 气源压力表能否正常指示压力。
27.1.4 检查背具是否完好无损,左右肩带、左右腰带缝合线是否断裂。
27.1.5 气瓶组件的固定是否牢固,气瓶与减压器的连接是否牢固、气密。
27.1.6 打开瓶头阀,随着管路、减压系统中压力的上升,会听到气源余压报警器发出的短促声音;瓶头阀完全打开后,检查气瓶内的压力应在28Mpa~30Mpa范围内。
27.1.7 检查整机的气密性,打开瓶头阀2min后关闭瓶头阀,观察压力表的示值1min内的压力下降不超过2Mpa。
27.1.8 检查全面罩和供给阀的匹配情况,关闭供给阀的进气阀门,佩戴好全面罩吸气,供给阀的进气阀门应自动开启。
27.1.9 根据使用情况定期进行上述项目的检查。空气呼吸器在不使用时,每月应对上述项目检查一次。
27.2 空气呼吸器的佩戴方法
27.2.1 佩戴空气呼吸器时,先将快速接头拔开(以防在佩戴空气呼吸器时损伤全面罩),然后将空气呼吸器背在人身体后(瓶头阀在下方),根据身材调节好肩带、腰带,以合身牢靠、舒适为宜。
27.2.2 连接好快速接头锁紧,将全面罩置于胸前,以便随时佩戴。
27.2.3 将供给阀的进气阀门置于关闭状态,打开瓶头阀,观察压力表示值,以估计使用时间。
27.2.4 佩戴好全面罩(可不系带)进行2~3次的呼吸,感觉舒畅,屏气或呼气时供给阀应停止供气,无“咝咝”的响声。一切正常后,将全面罩系带收紧,使全面罩系带收紧,使全面罩和人的额头、面部贴合良好并气密。
27.2.5 在佩戴全面罩,系带不要收的过紧,面部感觉舒适,无明显压痛。全面罩和人和额头、面部贴合良好并气密后,此时深吸一口气,供给阀的进气阀门应自动开启。
27.2.6 空气呼吸器使用后将全面罩的系带解开,将消防头盔和面罩分离,从头上摘下全面罩,同时关闭供给阀的进气阀门。将空气呼吸器从身体卸下,关闭瓶头阀。
27.3 注意
27.3.1 一旦听到报警声,应准备结束在危险区工作,并尽快离开危险区。
27.3.2 压力表固定在空气呼吸器的肩带处,随时可以观察压力表示值来判断气瓶内的剩余空气。
27.3.3 拔开快速接头要等瓶头阀关闭后,管路的剩余空气释放完,再拔开快速接头。
27.4 使用后处理
27.4.1 空气呼吸器使用完后应及时恢复使用前的战斗准备状态,并做以下工作:
27.4.2 卸下全面罩,用中性或弱碱性消毒液洗涤全面罩的口鼻罩及人的面部、额头接触的部位,擦洗呼气阀片;最后用清水擦洗。洗净的部位应自然干燥。
27.4.3 卸下背具上的空气瓶,擦净装具上的油污、灰尘,并检查有无损坏的部位。
27.4.4 对空气瓶充气。
27.4.5 将充气的空气瓶,接到碱压器上并固定在背具上。
27.4.6 按使用前准备工作要求,对空气呼吸器进行检查。
27.5 空气瓶的充气方法及注意事项:
27.5.1 关闭瓶头阀,将空气瓶组件从背具上卸下来。
27.5.2 将气瓶组连接在空气压缩机的输出接口上。注意目栓空气瓶的净水压日期、有无深的刻痕、切口及瓶头阀有无损伤,如发现损伤,应及时修理,测试合格后才能使用。
27.5.3 打开瓶头阀旋钮,按下空气压缩机电源开关充气至30Mpa。
27.5.4 待空气瓶自然冷却后再充气到30Mpa。注意不要对气瓶组过分加压。
27.5.5 关闭瓶头阀,放空充气管路的剩余空气,然后从充气装置上取下气瓶组。
27.5.6 将气瓶组装到背具上或另外存放备用。
27.6 日常常规检查和维修
27.6.1 整机气密性检查
27.6.1.1. 关闭空气呼吸器供给阀的进气阀门,开启瓶头阀,2min后再关闭瓶头阀,压力表在瓶头阀关闭后1min内的下降值不大于2Mpa。如果1min内的压力下降值大于2Mpa,应分别对各个部件和连接处进行气密性检查。
27.6.2 报警器的报警压力
27.6.2.1. 打开气瓶瓶头阀,待压力表指示值上升至7Mpa以上时关闭瓶头阀,观察压力表下降情况至报警开始,报警起始压力应在5.5Mpa~0.5Mpa之间。如果报警起始压力超出了这一范置,应卸下报警器,检查各个部件是否完好,如损坏应更换新的部件。
27.6.3 供给阀和全面罩的匹配检查
27.6.3.1. 关闭供给阀的进气阀门,佩戴好全面罩后,打开瓶头阀,在吸气时会听到“咝咝”的响声;在呼气和屏气时,供气阀应停止供气,没有“咝咝”的响声,表明供给阀和全面罩匹配良好。如果在呼气和屏气时,供气阀扔然供气,还能听到“咝咝”的响声,说明不匹配。这时应对供给阀和全面罩进行全面的检查或更换供给阀和全面罩,重新做匹配检查,直至合格为止。
27.7 日常维护
27.7.1 空气瓶和瓶头阀
27.7.1.1. 空气瓶避免碰撞、划伤和敲击,应避免高温烘烤和寒冷冻及阳光下暴晒,油漆脱落及时修补,防止瓶壁生锈。
27.7.1.2. 空气瓶要按气瓶上规定的标记日期使用,定期进行检验,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7.7.1.3. 空气瓶内的空气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不小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27.7.1.4. 瓶头阀拆下维修后重新装上空气瓶时,要经过28 Mpa~30 Mpa的气密性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7.7.2 减压器
27.7.2.1. 减压器在使用过程中不要随意拆卸。当安全阀漏气时,应对减压器的膛室压力和安全阀进行重新检验。
27.7.3 全面罩
27.7.3.1. 空气呼吸器不使用时,全面罩应放置在包装箱内,存放时不能处于受压状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仓库内,不能受到阳光暴晒和有毒气体及灰尘的侵蚀。
27.7.4 供给阀
27.7.4.1. 一般情况下严禁拆卸供给阀。出现故障维修时,按原样装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7.8 注意事项
27.8.1 空气呼吸器及其零件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以免橡胶老化。
27.8.2 空气呼吸器严禁接触油脂。
27.8.3 应建立空气呼吸器的保管、维护和使用制度。
27.8.4 空气瓶不能充装氧气,以免发生爆炸。
27.8.5 每月应对空气呼吸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27.8.6 空气呼吸器不宜作潜水呼吸器使用。
27.8.7 压力表应每年进行一次校正。
27.8.8 剩于呼吸器的压缩空气应清洁,符合下列要求:
28 设备运行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28.1 设备禁止带病作业。
28.2 禁止在运转设备周围及机架、走板、栏杆上坐,卧,跑,跳,禁止跨越走板,栏杆及机器等。
28.3 设备运行时禁止身体、工具触及转动部位,以防发生意外。
28.4 设备运行时禁止将身体或工具探入转动部位进行作业。
28.5 设备运行中,不能把手伸进转动部件或进料口取杂物,发现问题必须停车处理。
28.6 设备运行时禁止将工具伸入皮带内侧和皮带机滚轮内侧,防止手卷入皮带机内。
28.7 传动设备未停前,禁止用手、脚接触或强制停止。
28.8 设备运行时出现卡涩、卡料、於料、皮带机跑偏、打滑等异常现象,立即采取停机处理。
28.9 设备突然停电时,视为设备带电,禁止接触设备,以防突然送电。
28.10 皮带机运行时禁止往皮带机抛扔物料或杂物。
28.11 无穿行通道的设备禁止穿行。
28.12 严禁在转动设备及附近追逐打闹。
28.13 操作工操作时,禁止他人影响其注意力(不得惊吓操作工)。
28.14 操作或巡回检查时,提防脚下滑到或踩空,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防止衣裤等被带入转动部位。
29 设备检修后的安全注意事项
29.1 设备检修完毕,其安全防护装置(包括新装、改装的设备及设备周边的防 护装置)必须配备齐全、恢复完好后,方可使用。
29.2 工作结束后要清点工具,避免掉入设备中,造成事故的发生。
29.3 工作完毕时将现场清理干净并进行防火检查,经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30 吊装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30.1 严格遵守《吊葫芦的安全注意事项》。
30.2 禁止超载,载重物码放不得倾斜、偏移,防止坠落事故。
30.3 吊物必须吊到位方可打开防护栏的门,其它时间禁止打开防护栏的门,防护栏的门必须关好上锁。
30.4 吊物时吊装口禁止站人。
30.5 吊物时禁止进入或身体探入吊装口内。
30.6 防护栏内禁止堆放杂物。
31 电器安全注意事项
31.1 电器作业必须由专业电工处理,非专业电工禁止从事电工作业。
31.2 禁止直接用手和导电体触及电源,预防触电。
31.3 在潮湿、有积水的环境下作业,工作人员必须劳保穿戴齐全,做好预防触电的安全措施。
31.4 电器设备、线路的绝缘良好,不得承受张力。
31.5 移动设备安装漏电保护器。
31.6 禁止电源线触及、缠绕和搭接在人体及导电体上,避免发生触电。
31.7 电气设备要保持干燥、通风、不准进水,蒸汽禁止喷洒在电器设备上以防事故。
31.8 电器设备安装接地装置。
31.9 易燃易爆场所,电器设备及照明灯具必须具备防爆性能,且密封处理严实。
31.10 换灯时必须断电,并有人扶好梯子,防止触电及高空坠落。
31.11 移动照明灯具使用安全电压,绝缘完好无损,使用完后将电源线收起、挂好。
31.12 移动设备电源线、临时电源线不得拖地,需进行悬挂处理,不得影响人员作业和行走。
31.13 配电箱的门关好,禁止在配电箱放置任何物品。
31.14 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检修牌,非有关人员不得移动。
32. 送电操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32.1. 远程控制的设备送电前,配电工必须与岗位工取得联系,确认设备无人及无障碍物,配电工方可送电,预防事故。
32.2 非远程控制的设备送电前,岗位工必须确认设备无人及无障碍物和操作无误后岗位工方可送电,预防事故。
33. 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33.1. 转动设备的防护罩必须完好,转动部位的防护装置固定牢固,不得随意拆除。
33.2. 吊装口、预留口、观察口、料仓口、检修孔的盖板必须防护牢固。
33.3. 禁止人员踩踏转动设备的盖板、检修孔、观察口和料仓口,防止人员受伤。
33.4. 开动转动设备时,事先要进行检查和联系,确认所开动的设备周围无人及障碍物时,再行起动。
33.5. 高空作业配置防坠楼用具与登高用具,安全带系在登高人员胸部的上方,现场专人监护。禁止从2米以上的高空抛、扔工具、零件、材料、其它物件及积灰。
33.6. 在清扫场地、设备时,应先处理高处,然后清扫地面,防止高处停滞的石块或杂物滚落击伤。
33.7. 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安装瓶帽。
33.8. 各种压力容器及设备严禁在承压状态下敲打和维修,维修时必须做好联系,排出压力,关闭阀门,挂上标识方可工作,到容器内作业必须将各种连接用盲板堵死,防止回窜。
33.9. 禁止人为损坏、破坏、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和消防装置。
33.10. 防护装置需配置警示牌,安全标语正确,字迹清晰。
33.11. 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使用方法。电器火灾应先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电石着火时用干沙或干粉灭火器扑救,禁止用水扑救。消防沙储备充足,沙内无油污、易燃易爆物品,且备有消防锹。
33.12. 劳保用品穿戴齐全,防止石灰粉末灼伤皮肤,如石灰粉末飞入眼内,不得用手揉擦,少量时可立即翻开眼皮用流动清水冲洗,大量时应先采用油脂拭擦粉末,再用流动清水进行清洗。
33.13. 电石粉落入眼内,不得用手揉擦,少量时应立即翻开眼皮用流动清水冲洗,大量时应首先用石蜡油等油类物质粘擦眼内电石粉,然后再用流动清水冲洗。
33.14. 电石在贮存、装运、保管、运输过程中必须做好防水、防潮、防火各项安全措施,预防事故。
33.15. 严禁踩踏除尘灰,以防除尘灰灼伤。
33.16. 保持通道的畅通,出入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33.17. 上、下楼梯时人员扶好楼梯扶手,防止滑落。
33.18. 车未停稳时,人员必须远离车辆,以免造成事故。
33.19. 人员禁止站在车辆的前面、后面,预防车辆突然启动发生事故。
33.20. 油品禁止存放在露天环境及高温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