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自动控制系统的维护管理内容
(一) 站控系统设备、机组控制系统设备、站场辅助控制系统设备、智能控制设备、控制系统网络设备的日常巡检与维护管理;
(二) 站控控制系统消耗品的更换;
(三) 对控制系统出现的报警信息进行分析,找出报警源并排除报警;
(四) 及时发现控制系统出现的问题, 对控制系统出现的故障提交故障分析报告,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和厂家的故障诊断、排除提供初步的参考意见;
(五) 紧急情况下系统故障的分析、应急处理和维修;
(六) 所有对PLC/RTU/DCS/ESD 硬件的变动及软件的调试操作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自控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七) 每季度检查控制系统及仪表设备的备件使用情况,备件的使用必须有登记。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十七条 安全维护要求
(一)从事仪表自动化设备的维护工作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二)需要拆、装或调试涉及控制与保护的仪表设备时,需得到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在拆、装或调试现场运行仪表设备前,应了解工艺流程和设备运行状况,并通知当班调度人员,在征得同意后方可操作。拆装带压管道上的仪表设备时,应有人监护。
(四)在防爆场所进行电动仪表的开盖检查前应关掉电源。
(五)采用手持通信器对智能变送器进行校准时,其接线点应在非防爆区一侧。
(六)在防爆场所不应拆除或短路仪表系统中的安全栅。
(七)在防雷场所不应拆除或短路仪表系统中的电涌防护器。
(八)仪表及自动化设备的电路板不应带电插拔(有带电插拔保护功能的除外)。
(九)需要进行仪表自动化设备、安全联锁保护回路或仪表控制回路的改造前,应制定方案并经过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实施。
(十)不应擅自取消安全联锁保护回路中的保护项目或修改保护回路的设定值。
(十一)当有外来人员进入管道生产现场进行施工时,仪表及自动化管理人员应向有关人员主动提出隐蔽仪表设施的保护注意事项。
(十二)SCADA系统的操作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应定期进行双备份。
(十三)所属单位的SCADA系统应有事故处理紧急预案。
(十四)SCADA系统网络不应与办公信息网络直接联网,不应在SCADA系统网络的计算机上进行与生产运行操作无关的任何操作。
第十八条 巡回检查管理
(一)一般规定
1、巡回检查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携带工具、物品和有关维护技术资料,沿巡回检查路线图进行定时维护检查。
2、对于重点参数、重点设备运行状态、异常情况和遗留问题应留下记录。巡回检查记录本应内容齐全、填写字迹工整和数据真实可靠。
(二)日巡回检查
1、有人值守站每天应进行一次以上仪表自动化设备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有:
(1)检查控制室内计算机设备、盘装仪表、UPS电源和通信接口设备的运行状况;
(2)检查空调、加湿机及干燥机的运行状况;
(3)检查现场取源部件、测量仪表、执行器和盘装仪表的运行状况;
(4)检查仪表设备动力源、仪表管线和仪表线路的技术状况;
(5)查看重要参数测量仪表的指示值;
(6)通过控制室操作员工作站查看无人值守站仪表自动化系统的运行情况。
2、日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具体要求有:
(1)分析SCADA系统出现的报警信息,及时协调处理或通知有关部门;
(2)比较现场显示仪表与盘装显示仪表的示值差、同管段上下游仪表的示值差、盘装显示仪表与计算机显示的示值差,及时发现和处理仪表超差故障;
(3)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季巡回检查
由本单位生产管理部门安排组织相关人员每季度对无人值守站的仪表自动化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四)半年巡回检查
由本单位生产管理部门统筹部署对仪表及控制系统和SCADA系统设备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巡回检查(即“春秋检”),在进行半年巡回检查前应编制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巡回检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审批方案和有关规范规定。
1、根据检定与校准周期对测量仪表进行检定与校准;
2、按规定的检查周期和内容对执行器和仪表控制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
3、对计算机和受控设备进行联动试验,不具备联动条件的应进行模拟测试;
4、对各站和全线的自动联锁和保护程序进行模拟测试;
5、对各站调节回路的“手动-自动”切换、手动输出和PID参数设置等进行检查;
6、对PLC(RTU)模拟量输入模块每个通道的0%、50%、100%三点的准确度的进行校准;
7、对PLC(RTU)模拟量输出模块每个通道的0%、50%、100%三点的准确度的进行校准;
8、通过测试程序检查PLC(RTU)开关量输入模块的动态响应状态;
9、通过测试程序检查PLC(RTU)开关量输出模块的动态响应状态;
10、对PLC(RTU)其他输入类型输入模块进行测试;
11、检查现场仪表显示与计算机显示的一致性;
12、检查计算机系统的显示、报警、记录、打印和通信等功能;
13、进行热备冗余计算机设备和通信信道的切换实验,记录切换时间,检查系统运行的状态;
14、检查各种硬件设备和PLC(RTU)模块的指示灯和表面温度状态;
15、检查机房内环境温度、湿度和接地电阻的阻值,并对空调机、加湿机和干燥机进行维护保养;
16、检查不间断电源断电后的持续供电时间。当持续供电时间低于设计要求时应更换整套电池组;
17、紧固一遍机柜内所有接线端子螺丝和搞好相应的清灰工作。
第十九条 仪表的检定与校准
(一)测量进出站管道介质压力、温度和流量的仪表等生产过程中重要参数测量仪表,应保证在自定检定与校准周期内不超差。
(二)需要现场进行测量仪表的校准时,应选择测量标准器合适的环境适用条件。
(三)准确度很高的测量仪表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降级使用。但应在降级使用的仪表上标明降级后的准确度等级。
(四)所属单位生产管理部门编制测量仪表周期检定与校准工作计划表,确保全部在用测量仪表得到检定与校准。
1、用于贸易结算仪表设备、锅炉压力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测量标准器等属于强制检定测量仪表,强制检定测量仪表应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2、非强制检定测量仪表在不具备检定与校准条件的情况下,应送地方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定期检定。
3、非强制检定测量仪表在具备检定于校准条件的情况下,可自行检定与校准。
第二十条 测试仪器与备品备件管理
(一)对所配备的工器具、常规测试仪器、进口标准测试仪器及其原始资料按照要求进行日常操作、维护调试、妥善保存与正确使用。
(二)测量标准器、测试仪器和备品备件应放置在专用库房内,归类定点存放,实行专人管理。专用库房内温、湿度符合要求,无腐蚀性气体,有防盗设施。
(三)测量标准器和测试仪器的技术状态应完好,配套线缆应齐全。
(四)常用工具、备品备件与消耗材料的规格、数量即技术状态应满足生产的要求。
(五)特殊仪表自动化设备的备品备件实行专项定期维护管理。
(六)设置库房物品流动记录本。重要物品设置挂卡,并做到本、卡、物相符。
第二十一条 事故管理
(一)各站场值班人员加强仪表自动化设备日常维护保养,避免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要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向本单位调度报告的同时向公司的调度中心汇报。
(二)对于维修后的仪表自动化设备,管理人员填写《仪表及自动化管理季报》中的自动化系统维检修表,详细记录所发生的现象,以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二条 资料管理
(一)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仪表自动化设备管理档案。
1、各种设备说明书、技术文件、制度、标准和规程应齐全完整、定柜存放和分类保管。
2、对所辖范围内所有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专业工器具按规定的格式建立完整的台帐。
3、所有仪器、仪表校验单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由校验人、 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4、对控制系统、自控设备、仪器仪表等项进行的任何维修、调校、变更均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记录,记录签字有效。
(二)各项巡检记录均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记录,记录签字有效。
(三)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标准、设计文件/图纸等需归档管理。
(四)所有电子文档都要留有备份,妥善保存。
(五)要求所有记录完整、准确、工整,严禁伪造。
第二十三条 报表管理
(一)每季度定期对仪表及自动化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
(二)统计报表原则上保存5年,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适当延长。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对仪表及自动化管理的考核执行《****燃气有限公司仪表及自动化考核评分标准》
第二十五条 所属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仪表及自动化管理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公司调度中心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