贮罐区防火制度
1.罐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罐区电器设备必须防爆,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要有醒目的禁止烟火标志,不得用明火照明。若使用手电筒,应选用防爆型。
3.贮罐管线要有防静电接地装置。
4.对输送管线、阀门、泵等设备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不得泄漏,开关阀门应缓慢,以免造成损坏引起事故。
5.装卸时严禁敲击碰撞,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危险品罐车装卸前要安全接地,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6.罐区要保持清洁,附近可燃废物及时清除。
7.消防器材应固定放置,不得随意挪用。
电气防火制度
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制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带电作业。
2.电气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
3.具有爆炸危险的设备、装置,应根据危险程度的不同采用防爆或封闭式电器(包括照明),安装电线需与明火、采暖设备、金属设备保持一定距离。
4.禁止使用绝缘层老化、破损的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5.电气设备的安全接地、防雷接地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线。
6.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
7.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
操作工防火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尊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制度。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本工序的工艺流程、原料和产品的物化性能,掌握如何防火、防爆、防中毒等方法。
3.操作中要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经常检查压力表、液面计、安全阀是否处于良好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严防物料的跑、冒、滴、漏,在易燃、易爆部位,禁止明火作业。
5.操作人员对本工序原料、产品的性质应全面了解,必须学会使用配备的消防器材和防毒面具等,发生事故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6.及时维修设备,对需要润滑的机械设备要及时加油,防止摩擦生热,烧毁电器设备。
7.操作室、生产场地要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除油污、杂物等易燃物。
动火的安全规定
1.凡在贮存输送可燃气体、燃液体的管道容器及设备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堵盲板,经清洗、置换后,取样分析,符合以下标准方为合格。
爆炸下限大于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汽其浓度应小于0.5%。
爆炸下限小于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0.2%。
2.将动火现场的易燃或可燃物质清除干净,保持通道畅通。
3.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4.动火地点应设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动火完毕,应将余火熄灭后方可离开现场。
5.在容器和沟槽内动火时,应采用安全行灯照明,并有专人监护,必要时向容器、沟槽内送风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甲方进入乙方区域,检修乙方的设备需动火时,动火手续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办理。
检修安全制度
一、检修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措施具体,责任明确。凡二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对参加检修的人员安排好任务和安全措施。
3.检修前,检修负责人要组织好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等的准备工作,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起重吊装设备、工具要检查试验,确保安全检修。
4.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槽罐、罐车、装置、管道、沟道等),检修前要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
(1)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或水进行清洗置换。
(2)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化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置换标准的可靠。
(3)清洗置换动火标准,执行公司“防火、防爆有关规定”的标准。进入设备内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置换外,尚须用空气进行通风置换,其氧含量不应低于18~21%。
5.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关闭物料出入阀门,并加盲板(电焊时应把管路断开)。检修的设备管道与运行中的设备连通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设备管道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二、检修安全规程
1.检修项目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工。
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规程。
3.高空作业,要按高空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4.凡是电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悬挂“禁止合闸送电”警告牌。
6.凡是槽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挂设“禁止开启”警告牌。
7.临时行灯必须采用36伏安全电压。槽罐、装置、潮湿场所应采用12伏安全电压。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并应遵守《手持式电动工具规程》。
8.检修中要服从指挥,做到:
(1)四不施工:没有检修任务书不施工;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重设备工具不和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2)四不拆:设备带电不拆;电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9、对有毒有害系统进行检修、事故抢修、动火作业要备好防护器具、急救药品和消防器材,以备应急之用。
三、罐内作业
1.罐内作业(槽罐、罐车、装置、塔釜等),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许可证。
(1)由安全员审查,公司领导批准。
(2)外来施工单位作业,由其与安全员办理,公司领导批准。
2.在进入罐内作业三十分钟前要取样分析,经检验合格,方可进入作业。
3.检修人员在进入罐内检修前,要全面进行一次检查,并严格执行设备清洗、置换、分析程序,做到不合格不进罐,电源、物料不断不进罐,安全设施、工具、行灯不合规定不进罐,没有监护人不进罐,没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进罐。罐内作业必须设监护人。
4.罐内作业要按设备深度搭设安全梯,配备救护绳索,以保证应急撤离。在作业中,严禁抛掷工具、物件,以保安全作业。
5.罐内作业要有足够的安全照明或外部照明。
6.罐内作业中,可视具体作业条件,采取通风措施。对通风不良以及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应采取间歇作业,不得强行连续作业。
7.在进入罐内清理有毒残留物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8.罐内检修时若因故中断较长时间,安全条件发生改变,继续进行罐内作业时,应重新补办罐内作业证。
9.罐内动火作业,执行本公司安全动火制度有关规定,动焊人离开时不得将焊枪放入罐内。
10.作业竣工时,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检查罐内外,在确认无遗留问题后,检修人员才可封闭人孔口,撤离现场。
四、焊接作业
1.焊接动火,必须执行本公司“动火安全制度”有关规定。
2.在罐内、金属构架上等进行焊接作业,要指派监护人并采取防止触电的措施。
3.在焊接切割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气路要严密可靠,氧气、乙炔气的减压器、压力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5个大气压。
4.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应不少于10米,否则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5.电弧焊接工具设备应符合标准:
(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的绝缘要良好,并易辨认。
(4)焊接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随意移动防护、接地设施。
(6)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下雨天不准进行露天焊接作业。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靴,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使身体离开罐体和地沟内壁方可进行作业。
(7)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防护用具。
(8)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伤害他人。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完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七、危险物品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罐区、装置区要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二、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一、严禁无证开车、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开车。
四、严禁空档溜车。
五、严禁带病行车。
六、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七、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四、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五、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六、必须在器外有人监护。
七、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
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三、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的车辆行驶。
四、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五、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六、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七、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八、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九、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十、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一、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十二、不戴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十三、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四、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