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31日

1、目的
加强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3、定义
3.1 受限空间
指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本单位的受限空间指循环水池。
3.2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内进行的作业。本单位的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循环水池进行清理的作业。
4、职责
4.1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4.2 监护人员的职责
(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4)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4.3 作业人员的职责
(1)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3) 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4)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5)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6)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4.4 审批人员的职责
(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 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
(3)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5.1 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2 通风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先对集水池的淤积量进行摸查确定集水池概况后,通知相关人员配合抽水,保证水位能降到作业允许高度为止(130CM)。在抽水的同时,应把集水池盖板全部打开,用鼓风机对池内送风约30分钟,并达到下列要求: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5.3 照明及用电安全
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配备防爆型的照明设备,其供电电压不得大于12V。
5.4 安全防护措施
(1)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检查有关急救器材是否完好,做好照明、通风、气体检测、通讯、机电设备检查以及降低水位等工作。
(2)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6)入池作业人员须佩带安全帽,上落梯必须绑好安全带。
(7)起吊淤泥时,吊物下严禁站人。
(8)送风设备要运转良好保证不间断送风。
(9)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10)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遵守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1)作业前后,监护人员必须逐一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12)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5.5 监护
(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为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配备与井上人员联系的通讯设备,如无线电对讲机等。
(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6、《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6.1《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主要内容
应清楚的标明受限空间所属单位、施工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人、监护人、工作电压、开工时间、主要安全措施,以及作业负责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6.2《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和终审权限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作业现场负责人填写各项内容,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签字后,上报安监部审核并批准。
6.3《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留存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现场监护人员,一份交安监部留存。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手里的《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要交回安监部存档,存档期限为1年。
7、相关记录
7.1《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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