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通知等。在编制计划时,优先安排安全技措工程项目,正确编制安全技措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
二、在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时,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保证安全措施的落实。
三、在制定和落实目标责任制时,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并严格考核。
四、在安排专用资金计划时,必须优先保证安措费用的使用,其使用比例不小于国家的规定,当重大安全技措工程及设备、设施超资时,应及时调整资金使用比例,保证这些项目的完成。
五、抢救重大事故或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时,要随时调整计划,提供必要资金。
六、会同有关部门经常检查安全技措项目(包括设备购置)的落实和完成情况,督促有关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计划,并考核。年终结算后要将未完项目转入下年计划继续完成。
七、参加矿井技术改造、水平延深、采区及重点安技措工程的设计审查。并参加上述工程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八、负责矿井计划、统计资料中安全事项的整理、存档,保证真实性、可靠性,以利于指导安全工作。
九、协助有关单位,定期检查落实各单位业务保安责任制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