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厂人员安全行为守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4月15日

第一条 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二条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的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 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到尊章守纪、按章操作。
第四条 员工必须自觉参加安全生产业务技术培训。
第五条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条 员工上岗时必须按照规定佩带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 进行维修作业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第八条 严禁员工在生产场所、仓库储区、易然、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吸烟或携带火种进入上述区域。
第九条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保障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操作安全。
第十条 仓库管理员必须对危险化学品按类别、性质、危险特性分区、分类隔离并按规定进行存放,化学品标识应鲜明清楚。
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理等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定员、定量、定品的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 严禁员工穿钉鞋进入生产车间和仓库,或在易燃、易爆场所穿脱化纤衣服。
第十三条 上班时间,禁止员工擅离工作岗位,如需离开,需经班(组)长同意,并且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十四条 严禁员工在工作场所嬉戏打闹,影响生产秩序。
第十五条 严禁员工未经批准私自乱涂乱拆、乱装机械设备,未经许可不准私自开动机械设备。
第十六条 员工应按清洗要求定期对机械、电器设备进行清洗。保障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 搬运化学物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准乱抛乱丢,不准重压,不准用铁器直接敲打、撞击、摩擦化学品容器,开启容器盖时必须使用竹片。
第十八条 非抢险救灾的需要员工不准乱动乱用厂区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第十九条 员工不得在生产场所乱丢杂物、布屑、手套及其他废弃物,不得在生产车间乱挂衣服。
第二十条 生产场所的垃圾必须当天下班前清理干净,不准堆放过夜,生产垃圾必须按规定当天进行废弃处理,不准乱丢乱倒。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