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例会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6日

第一条 运营应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临时出现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应提前通知,遇重大问题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第二条 会议应有专门记录,每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记录列入档案保存。
第二条 对工作中出现及存在的问题,讨论安排有关工作。
第三条 参加例会人员因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主任请假。
第四条 所有参加例会人员应提前到达会议室并做好准备。
第五条 由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的进程,力求合理分配时间,有效形成决议。防止在某一提案耗费时间过长。
第六条 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的内容,保证会议能够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第七条 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详见《例会制度》)。
第八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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