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丢失报告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11日

1、各发放、使用、储存火工品的单位必须严格火工品的管理,保证火工品数量、规格、型号与帐目相符,严防火工品丢失。
2、接药员、药库管理员保证接药的质量、数量,药库管理员必颏现场交接班,严禁脱岗,做到帐物相符。
3、各单位放炮员必须按照火工品领取条的数量领取火工品,严禁多领少领,领到火工品后,必须直接送到使用地点,再次清点数量,入箱加锁存放到安全地点。
4、无论在运输、保管或使用当中,发现火工品数量或规格不符,应立即报告安保部人员及相关领导。
5、加强验身和门岗检查,严防火工品带出工场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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