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发放、清退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11日

1、入库火药时,库管人验收清点后要立即按品种分类,,将类、量填入火药库收支统计总帐。
2、火药只准发给持有资格证的爆破员,两个爆破员能领取一种型号的雷管。
3、爆破员要依据当班工作定额,持料单到火药库领取火药。领料单上详明队别、工作面名称、领料人姓名,队长盖章。库管人员在发放火药的同时,要将发出的数量填入火工品管理台帐,库管员和领退火药的放炮员均在领料单及台帐上签字,特别是雷管编号明细帐上应签上爆破员本人的姓名,所有的领取不准代替,必须是本人签字。
4、火药库不得发放已经变质的火药,爆破员不交药或有箱无锁和坏箱、坏锁,不得发药。
5、放炮时,火药箱必须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6、现场每班实际消耗量,要由当班队长或班长负责核实签字,剩余的炸药雷管要在当班全部退缴火药库,退缴时,除爆破员本人签字外,还应该有当班的正、副班长分别亲自签字,否则不予领取发放火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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