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22日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液氨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液氨装卸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液氨产品的发货、装卸、登记环节的安全管理。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号 )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劳部发(1994)262号)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23-2010)
4  职责
4.1安环质监部负责液氨装卸环节的监督管理。
4.2销售部负责与具有《危险化学品准运证》的运输单位签订承运委托协议书。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并对液氨安全装卸负责;负责将危险化学品槽罐车的车辆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有关信息和充装情况及时准确录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
4.3生产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气瓶充装环节的监督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保养。
5  工作程序
5.1汽车罐车充装
5.1.1销售部负责液氨的销售人员在开具提货单前要认真查验提货单位以下六项资质和要求:
5.1.1.1购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5.1.1.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单位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外省籍专用车辆在本市驻点经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业务的应当持有《外省(市)货运车辆驻浙经营登记证》,非本市驻点经营的外省籍专用车辆在本市起运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有《外省(市)专用车辆在浙承运危险货物备案证》;
5.1.1.3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1)机动车辆行驶证;(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相一致;(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
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5.1.1.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
资格》;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1.1.5安全警示标志、标讯。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有毒气体”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
5.1.1.6专用车辆卫星定位仪配备情况。没有配备卫星定位仪的,应当告知其到就近的登记服务点接受卫星定位仪免费借用服务。
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开具提货单。
5.1.2运输液氨的的车辆驾驶人员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人装卸作业区,停放在装卸作业区划定的黄线内,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停靠装卸台时,应听从液氨充装站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装卸台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1.3车辆停稳后,驾驶员应将车辆手刹制动,关闭发动机熄火。驾驶员应主动将车辆的钥匙拔下交灌装人员负责将保管至灌装结束。灌装人员应垫好三角木,防止灌装车辆滑动。未经充装站人员同意不得私自开关液氨阀门进行灌装。
5.1.4进人液氨装卸作业区相关人员应:
a) 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b) 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c) 严禁吸烟;
d) 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e) 规范戴好安全帽。
5.1.5灌装前液氨充装站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对液氨槽车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缺陷,方可装卸。有上述和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装卸:
5.1.5.1液氨槽车漆色、字样和气体不符合规定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体类别。
5.1.5.2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
5.1.5.3新槽罐车无检验合格证和置换证明。
5.1.5.4超过技术检验期限。
5.1.5.5安全附件不全或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端断裂或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运输安全
5.1.5.6槽罐内无剩余压力(≥0.05MPa),没有判明槽罐内是否混入其它物质的。
5.1.5.7液氨槽罐外观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缺陷而危及安全。
5.1.5.8槽罐车未配备消防器材、个体防护器具、专用检修工具或消防器材、个体防护器具、专用检修工具不符合规定要求。
5.1.5.9槽罐车未按照要求安装或配置阻火器。
5.1.5.10槽罐车静电接地装置损坏或未按规范接好导除静电装置。
5.1.5.11槽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
5.1.6液氨槽罐车装卸过程中的检查和确认
5.1.6.1装卸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两人进行操作。对新投用的充装设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其他人员必须远离充装点。
5.1.6.2液氨装卸时,应对鹤管(充装臂)、密封件,快速切断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泄漏。槽车充装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禁止使用软管充装。现场装卸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装卸安全操作规程。开关阀门应缓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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