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评估和监控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6月23日

为了确保仓库员工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识别、检测、管理、评估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识别仓库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
二、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由配送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三、对重大危险源建立专门的档案,档案同时报送市、区安全监督管理局申报备案。
四、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估),安全评价报告报送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五、制定针对重大危险源的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对入库商品严格按照检验流程根据定货合同和产品检验报告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禁止入库。
七、对已入库的商品加强管理,防潮、防腐、防高温,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商品安全。
八、产品出库严格履行票据流程的规定,按照商品销货清单付货,严禁白条出库,严格控制商品的流向和流量。
加强值班力量,昼夜有守库员巡逻值班,严防坏人破坏。
九、对进入的人员车辆严格检查登记,严禁任何人将火种带入库区。
十、监控室24小时值班监控,人防、技防相结合。
库区豢养一定数量的警卫犬,弥补人防技防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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