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安委会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应为安委会成员。企业安委会办公室宜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营造企业安全文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并通过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3.安委会主要负责人负责定期召开安委会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审定或检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并督促落实。
4.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研究和决定企业安全工作重大举措,审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等。
5.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组织、协调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6.组织评估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并督促立项整改。
7.审查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