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油罐车成品油运输的安全数质量管理,确保油库、加油站安全及油罐车的运输安全,不发生油品数量和质量的事故,依据集团公司《成品油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7]538号)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油罐汽车装卸油必须按照《装卸油作业规定》进行,严禁违章操作。成品油运输项目部要加强对油罐车出入库和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检。要加强油品运输车辆的管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确保企业的安全和正常的经营。
第三条 本单位运油车辆及驾驶员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 机构人员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品油运输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负责成品油公路运输的日常安全管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成品油公路运输的安全监督。
第五条 公司成品油运输项目部要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中石化集团的要求,制定完善油罐汽车的运营和管理的HSE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并将挂靠车辆统一纳入正常的管理中,并要将承运单位油库、加油站的有关制度、规定落实到所有承运驾驶员,并要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并进行落实。
第六条 成品油运输项目部要对挂靠车的准入条件进行检查核实,并与签订HS协议,明确双方的HSE(安全、环保)责任。
第七条 成品油运输项目部要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以HSE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并定期开展安全学习。
第八条 公司安全部门要对成品油运输项目部安全、环保进行考核并建立档案,并对成品油运输项目部及油罐车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安全管理存在突出的问题的要责令进行整改。
第三章 车辆、驾驶员及押运员的条件
第九条 油罐汽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车辆行驶证和危险化学品准运证等相关证照齐全。
(二)实际装载量不得大于核定装载量。
(三)罐体和附件良好有效,无影响强度的损伤,变形,无严重锈蚀,没有渗漏,罐体经有资质的鉴定部门检验合格。
(四)排气管安装有效的防火帽,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装置。
(五)罐体必须设置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端子上方涂写明显标识,安装导静电橡胶托地带,装油后保持触地。
(六)配备两只4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位置要摆放合理,使用方便。
(七)经具有国家相应计量检定资质机构检定,并出具相应罐容表。
第十条 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驾驶员、押运员因持有所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和相应培训合格证。
(二)必须接受有关成品油安全特性,装卸油作业操作规程,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以及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等方面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定期参加 ,安全培训和予案演练。
(四)按规定穿着防静电工作服上岗。
(五)油罐车驾驶员要熟知《油库人员、车辆出入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章 油库装卸管理
第十一条 油罐车入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油罐车驾驶员必须按《油库人员、车辆出入库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对车辆进行检查,主动接受油库人员的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车辆的安全状况,是否存在不允许带入的物品,是否渗漏等;手机是否关闭,禁止随身携带,烟火要在门卫固定存放,着装符合规定等;并对自身的有关证件进行检查。
(二)进入油库只准驾驶员本人驾车入库,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油库内,等待装卸油的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
(三)入库前驾驶员要对本人驾驶的车辆出油阀是否关闭,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后方可入库。
(四)驾驶员饮酒后或身体不适时不得进入油库内。
(五)冬季油罐车顶部有积雪、冰时,必须清扫,处理后方可入库,确保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
(六)驾驶员入库前要检查随车的油品数量单和质量合格证等票据。
第十二条 油罐车入库时要按标识指示线路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上下地磅不得超过3 KM/h,油罐车在过磅和接卸、灌装作业时,要按照油库人员指定的位置停车。
第十三条 油罐车在装油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油罐车入库后,必须按照油库要求停靠在鹤管正下方,保证鹤管升降自如。
(二)油罐车进入作业现场,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料品名、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油罐车要停靠准确,安全,熄灭发动机,接好静电接地线。
(三)装油时要严格控制油面高度,符合安全规定,以防在行车中溢出。
第十四条 油罐车装油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装油过程中严禁开关驾驶室,严禁修车、擦车和清扫工具箱,不能敲击金属等容易产生火花的物品。
(二)油罐车发生溢油等意外事故时,要服从油库值班人员的指挥,车辆不得随意启动,以免发生火灾。
第十五条 装完油品后,驾驶员必须确认罐盖是否关闭,鹤管,探头是否复位,装油员是否下车,地线是否撤除后等,符合安全条件方可启动车辆。
第十六条 装卸完油品后,要协助油库人员打铅封,并检查是否合格。
第十七条 油罐车接卸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入油库的油罐车必须按照油库安全操作规程和油库计量程序执行。要经稳油后,通过磅或液位计量确定油品数量,如有争议按《运输协议》进行处理。
(二)卸油时必须采取密闭卸油方式,并要把防静电接地装置连接好。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并要稳油15分钟后方可卸油。
(三)卸油毕,排空管线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防静电接地线,设备复位,办妥交接手续后方能启动车辆。
第十八条 雷雨期间和高温季节的中午不易进行卸油作业。
第十九条 油品装卸作业过程中,严禁擦拭罐车或用油清洗擦拭其他物品,严禁按电喇叭,修车,不能敲击金属工具、石块等。
第二十条 驾驶员在油品装卸作业过程中不得远离车辆,应配合现场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加强巡视,严格现场明火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五章 加油站卸油管理
第二十一条 油罐车进入加油站卸油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卸油作业前,油罐车进入指定车位,连接好静电接地线,对油罐车进行铅封检查。
(二)要得到加油站卸油作业人员的明确指令后方可卸油作业。
第二十二条 卸油作业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当卸油员开启油罐卸油管线阀门时,驾驶员缓慢开启罐车卸油阀门,协助卸油员监督检查卸油管线,相关阀门等设备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
(二)严格控制卸油数度,禁止喷溅式卸油,禁止打开计量口卸油,遇雷雨,发生火警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卸油作业,按照卸油员指令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 卸油作业完毕的安全管理
(一)卸油完毕,经卸油员确认罐车油品卸尽,驾驶员关闭罐车阀门,排空卸油胶管余油,卸油员关闭加油站油罐卸油管线阀门、拆除卸油油管。
(二)协助卸油员检查确认罐口盖是否关闭紧固并加铅封,拆除静电接地线,待卸油员发出指令并引导罐车安全离站。
第六章 违章处罚
(一)对成品油项目部的车辆,要经常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路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要按公司HSE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二)对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由甲方处罚到项目的处罚,一律由驾驶员个人承担,项目部也要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本规定末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石化集团有关规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